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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 : 11356029/2019-04542 文       号 :

信息分类: 政府预算

发文机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有效性:

通城县财政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

委托单位:通城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报告文号:鄂普华咸绩字[2018]7


二○一八年十一月


目  录

摘 要 1

一、项目基本情况 5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5

(二)项目绩效目标 5

(三)项目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6

(四)项目实施情况 8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9

(一)绩效评价目的 9

(二)绩效评价原则 9

(三)绩效评价框架 10

(四)绩效评价过程 12

(五)证据收集方法 13

三、指标评分及评价结论 15

(一)指标评分及分析 15

(二)评价结论 24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5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5

(二)存在的问题 26

(三)改进建议 26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26

六、评价依据 26

七、附件 27

摘  要


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绩效评价报告,欲了解本评价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价报告全文。


根据国发[2015]2号、鄂政发[2015]64号文件精神,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从单位转向社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管理,采用委托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发放的形式。它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主要措施,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保证。
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已于201410月起实行全员参保、县级统筹。一方面,由于近几年来机关事业调资增幅大,财政压力大,另一面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精简压缩编制,机关事业单位结构老化严重,供养比例严重失调,造成养老支出大幅增长,加剧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缺口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为全面了解210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以后年度该项目的开展提供参考,通城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以20171231日为评价基准日,对201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从资金管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评价目标进行逐步分解,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评,评价资金使用的合规、效率与效益。评价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方法,对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四大部分,即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这四大部分反映了“资金”从项目的投入、实施到产出、实现绩效的整个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分结果划分优(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级别。

此次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分,一级指标得分情况来看,“投入”类得分为15分,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确立机关事业保险基金兜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前提下,始终坚持制度优先的原则,采取集体决策、专家讨论、方案公示等多种方式,对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并且对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标准进行制度性的规范。“过程”类得分为25分,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依据相关的考核标准,成立了评价小组进行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办法执行了考核程序,对养老保险金支付层层把关,严格审批,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产出”类得分34分,项目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各部门审核客观公正,项目完成数量、质量及成本节约控制较合理。“效益”类得分18分,通过实施机关事业保险基金兜底补助资金项目,保障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权益;改善了退休人员生产生活条件,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 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 1、基金支付缺口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纳入基金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10月实施的,改革前的养老保险纳入改革成本,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基金没有积蓄,实行现收现付制度,仅我县每年基金支付缺口1.2亿元。

    2、省垂直部门基金缺口问题。按照改革办法,省垂直部门养老保险属地参保,如法院、检察院、地税三家部门,他们的经费都是省里管理,但这些单位纳入地方养老保险范围后,每年基金支出倒挂,基金缺口负担就压在县级财政了。

    • 改进建议:

    • 1、建议尽快实行社保全国或者全省统筹,以减县级财政资金压力。

      2、建议省里尽快出台省垂直单位养老保险结算办法,其基金缺口由省里负担。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鄂普华咸绩字[2018]7


      为全面了解210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为以后年度该项目的开展提供参考,通城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以20171231日为评价基准日,对201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通城县财政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文件)、《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财绩规【20143号)及通城县财政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隽财发【20183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秉承第三方评价应遵循的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价程序,完成了201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湖北普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实施的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在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和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支持和配合保障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1.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发[2015]2号、鄂政发[2015]64号文件精神,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工作从单位转向社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管理,采用委托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发放的形式。它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主要措施,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保证。
      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已于201410月起实行全员参保、县级统筹。一方面,由于近几年来机关事业调资增幅大,财政压力大,另一面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精简压缩编制,机关事业单位结构老化严重,供养比例严重失调,造成养老支出大幅增长,加剧了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缺口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1. 项目绩效目标

      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愿相结合、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险关系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确保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通过实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使事业单位参保退休职工及时领取相关待遇,从而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2017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主要绩效目标:(1)全县4000多名离退休人员能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2)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0%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9%4)提升社会群众满意率。

      1. 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1. 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2017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资金50,000,000.00元,其中:2017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0,000,000.00元。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针对获取201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资金50,000,000.00元,实地了解资金到位情况,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资金已通过当地财政部门下达到通城县民政局。

      201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本级配套资金

      小计

      到位日期

      1

      3,950,000.00


      3,950,000.00

      201753

      2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1769

      3


      27,240,000.00

      27,240,000.00

      2017725

      4

      1,270,000.00


      1,270,000.00

      2017105

      5


      2,760,000.00

      2,760,000.00

      2017112

      6


      4,220,000.00


      4,220,000.00

      2017126

      7

      9,440,000.00

      50,000,000.00

      59,440,000.00



      1.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银行存款2017年初结余308449.2元。2017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242,071,834.09元,其中:利息收入262,470.04元,财政补贴收入59,440,000.00元,转移收入2,841,687.81,养老保险费收入179,527,676.24元。2017年实际支出177,000,000.00元,2017年末结余资金65,380,283.29元。

      2017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日期

      期初结余

      本期收入

      本期支出

      期末结余

      1

      20171

      308,449.20

      26,342,630.11

      12,980,000.00

      13,671,079.31

      2

      20172


      7,919,116.76

      12,000,000.00

      9,590,196.07

      3

      20173


      14,696,920.44

      7,730,000.00

      16,557,116.51

      4

      20174


      121,968.00

      10,230,000.00

      6,449,084.51

      5

      20175


      7,516,168.84

      10,030,000.00

      3,935,253.35

      6

      20176


      50,193,526.10

      15,770,000.00

      38,358,779.45

      7

      20177


      18,556,014.28

      17,230,000.00

      39,684,793.73

      8

      20178


      5,830,142.47

      21,700,000.00

      23,814,936.20

      9

      20179


      14,785,408.64

      17,550,000.00

      21,050,344.84

      10

      201710


      5,941,521.56

      17,400,000.00

      9,591,866.40

      11

      201711


      16,854,156.58

      17,900,000.00

      8,546,022.98

      12

      201712


      73,314,260.31

      16,480,000.00

      65,380,283.29


      合计

      308,449.20

      242,071,834.09

      177,000,000.00

      65,380,283.29

      (四)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项目实施情况

      1. 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共计12208人,其中在职人员8055人,退休人员4153人。截止201712月底,通城县已参加新养老保险制度上线人数12034人,其中在职人数7881人,退休人数4153人,上线率98.57%,全部实行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发放待遇。

      2)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通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改革工作,201610月出台改革方案,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经常听取改革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3个。

      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成立工作专班,密切配合,积极协作,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边开展业务培训,边审核边登记。编制部门及时审核编制人员信息,将信息即时与人社部门对接。对事业单位分类在改革方案没有正式出台前,对基本定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及时向人社部门提供信息,让人社部门提前开展事业单位上线工作;财政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及时缴费,每月在给机关事业单位拨经费时,首先需要各单位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据才予拨付,促使参保单位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一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经办,集中管理。养老保险登记、核定、发放工作具体细化为协调组、公共业务组、待审组、财务组、咨询接待组等五个小组。小组之间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经办模式得到优化,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业务经办准确率大大提升。

      通城县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乡改”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操作办法,把346人“乡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全部转移至企业养老保险经办,在2018年元月兑现事业待遇,解决多年上访的问题。

      完成国有林场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四家国有林场人员457人员,多年上访要求解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2017年县政府把林场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我们按照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全部把他们纳入新制度养老保险范围,先缴清2014930日前的欠费,再给他们入新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到12底,林场所有养老保险费1994万元全部交清,2018年元月发放新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81文件精神,对不符合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逐步分批转移至企业养老保险经办,至12月底,已转移在职人员201人,转移退休人员343人,从2018年元月起,转移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在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1.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 绩效评价目的

      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项目绩效评价,是为了在制度和技术层面保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强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项目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对项目所产生的各种效益进行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1. 绩效评价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基于证据”的绩效评价方法,主要从资金管理—“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评价目标进行逐步分解,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评,评价资金使用的合规、效率与效益。评价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方法,对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四大部分,即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这四大部分反映了“资金”从项目的投入、实施到产出、实现绩效的整个过程。

      1. 绩效评价框架

      1. 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框架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核心。绩效评价框架包括评价准则,关键评价问题、评价指标、证据、证据来源、证据收集方法等。

      指标体系建立过程如下:

      1. 确定评价指标

      第一步,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评价指标库。绩效评价将指标分为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层次,最终形成一个由多个相互联系的指标组成的多层次指标体系。

      第二步,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后,邀请若干专家对指标库中的指标进行分析、权衡、补充、选择,最后确定评价指标。

      1. 确定权重

      采用专家调查法,确定各个指标相对于项目总体绩效的权重分值。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项目投入权重为0.15,项目过程权重值占0.25,项目产出权重值占0.40,项目效益权重值占0.20

      1. 确定指标标准值

      指标标准值是绩效评价指标的尺度,既要反映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又要符合项目的实际绩效水平。具体采用计划标准、历史标准、经验标准等确定此次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

      1. 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价计分90分—100分(含90分)对应的评分结果级别为优良,80—90分(含80分)对应的评分结果级别为良好,60—80分(含60分)对应的评分结果级别为中,60分以下对应的评分结果级别为差。

      评价计分结果

      评价结果级别

      90分~100

      80分~90

      60分~80

      60分以下


      1. 评价方法和综合评分方法

      评价方法:本次评价指标中,既有定性指标又有定量指标,各类指标因考核内容不同和客观标准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计算具体指标时采用了不同方法。

      1. 比较法

      我们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1. 因素分析法

      我们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1. 公众评判法

      我们通过公众问卷、座谈、调查问卷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1. 绩效评价过程

      1. 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以及拟定的绩效评价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1. 组织实施

      1听取被考评单位关于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考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考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考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1. 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发送给通城县财政局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审阅,询问回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并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1. 档案管理

      对绩效评价工作资料进行管理,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底稿并归档。

      1. 证据收集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从被抽查的城区与8个乡镇办中,我们共抽查了8个乡镇与城区部门单位,发放调查问卷55份,收回调查问卷55份。

      1. 被评价单位内部证据收集方法

      进驻被评价单位前,我们进行了入户通知,并将相关评价表格、提供资料清单发送到被评价单位,要求被评价单位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前期准备,撰写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进驻被评价单位后,首先,我们召集了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领导、业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了解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资料准备情况,提出了完善和补充资料的要求。

      对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提供的评价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核实的方法:一是通过查账核实,如: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等;二是通过实地和调查核实,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象是否符合要求、养老保险标准是否按制度执行、养老保险资金使用是否合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三是通过分析核实,如:总结报告和绩效自评报告的相关数据和内容是否有支撑证据或依据等;四是鉴别核实,主要是核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收集的证据主要有如下几大类:

      1. 立项类

      主要是县级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项目文件,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的申报材料等。

      1. 制度建设及项目实施

      组织管理方面:主要是机构设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下达的安排、实施、计划、方案及配合项目建设方面的文件、资料、材料等。

      项目管理方面:主要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制订的相关制度、标准、要求、办法,包括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二个方面。

      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是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资金收支报账情况(包括规范、真实情况)等。

      1. 项目验收

      主要是项目验收申报、评分、验收结果等方面的材料。

      1. 项目经验

      主要是一些经验介绍,调查研究等方面的材料。

      1. 被评价单位外部证据收集方法

      实地调查核实。通过实地调查、询问,实地拍照,对城区及乡镇群众进行调查,取得调查问卷、情况反映材料等。

      1. 指标评分及评价结论

      1. 指标评分及分析

      1. 项目投入(15分)

      1. 项目立项

      项目目标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目标符合《国家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4号)及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隽政办发[2016]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职责密切相关;项目事前编制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前期试点和新制度衔接工作给予了充分考虑,建立健全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补助政策及弥补基金收支缺口的需要安排补助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拨付手续。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单位年初制定、项目申报绩效目标细化、清晰、较为合理。

      本项满分4分,综合平均得分4分。

      项目决策

      为了进一步完善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等单位认真织组实施。对养老对象、领取标准、资格认证、审核审批程序、资金使用与管理进行了统一规定,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列入了政府民生工程和社保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我们认为,项目立项十分必要,切实可行,依据充分。该项目申请立项时经过了县政府、财政、人社、编办等单位集体决策,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本项满分4分,综合平均得分4分。

      1. 资金落实

      资金来源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及上年结余资金。通城县财政局每年根据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实际需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所需要安排补助资金纳入年初公共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预算批复、资金使用目标明确、程序合规。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3分。

      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单位实际到位资金/资金下达文件规定的项目资金总额)×100%。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下达59,440,00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440,000.00元,本级预算安排50,000,000.00元;实际收到财政资金59,440,000.00元,中央及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到位及时率:中央及县级财政资金下达数59,440,000.00元,按月发放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资金到位及时率100%

      本项满分4分,综合平均得分4分。

      1. 项目过程(25分)

      1. 业务管理情况

      制度完备性:通过查阅被考评单位相关档案资料,项目单位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参保登记经办流程图、退休审批流程制度、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图、基金财务支出流程图、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图、养老保险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工作规范等,项目管理制度或办法较为全面、完整。

      本项满分1分,综合平均得分1分。

      制度合规性:通过查阅被考评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资料,养老保险各项制度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养老对象、保障标准、实施办法、保障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了统一规定,项目单位管理制度合规。

      本项满分1分,综合平均得分1分。

      资格认证:通过查阅被考评单位机关事业养老档案资料,养老保险对象上报材料,在便民大厅人社窗口申报办理认证,认真细致填写好相关表格,确保内容真实。由县社保机构对申报材料复审核实,审核工作基本有效。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退休审批:申报单位进入人社厅官网系统申报退休,经办人员持职工退休文件、退休审批表向人社局养老股申报,认真填写 《职工退休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退休文件、退休审批表、履历表,在县人社局养老股办理退休审批工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核心系统审核通过并提交,申报当天内作出许可的决定。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关系转移续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由本人持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向机保局提出申请,机保局出具缴费凭证由本人邮寄到新参保地。新参保地出具同意接收函邮寄到机保局审批,机保局录入信息,出具《基金转移信息表》,转机保局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本人持接收函和审批后的《基金转移信息表》到机保局进行银行转账。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申请流程、审批程序及所需工作日,严格按照规定实施,保障养老资金关系转移续接审核审批程序明确、规范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张榜公示:根据入户调查结果,通城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情况进行定期公开公示。

      本项满分1分,综合平均得分1分。

      监督检查情况:201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与县织组部、编办、银行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和协作,确保经办各个环节畅通无阻。通过倒排工作日程,按日进行工作督办和工作小结,负责申报材料的书面核查及资金发放,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本项满分1分,综合平均得分1分。

      资料归档完备性:机关事业养老对象上报材料包括:书面申请、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基金转移信息表、职工退休审批表、银行存折复印件等,对每个申请对象档案资料单独装订成册,按日期顺序进行编号,存放于档案柜。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实施条件保障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分办(转办)制度,由县人社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批。2017年,实现了人社局、组织部、编办、财政局、银行等多家单位的衔接,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障对象身份认定准确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实施所必备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

      本项满分1分,综合平均得分1分。

      1. 财务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性:通过查阅被考评单位相关财务制度资料,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建立了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设立了基本会计科目,并将机关事业养老资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专账核算。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被考评单位账薄、原始凭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档案等财务资料,项目责任单位各项支出提交了申请资料,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报账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直达保障对象家庭银行账户。

      本项满分9分,综合平均得分9分。

      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财务管理核算基本规范,制定了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了财务检查。2017年通过QQ联系、采用照片反馈信息的方式,为各参保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通过专题会议和会议纪要的方式,对参保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解决、记录,确保工作进行高效、规范。

      本项满分1分,综合平均得分1分。

      1. 项目产出(34分)

      1. 产出数量

      参保人数:根据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提供的数据,2017年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共计12208人,其中:在职人员8055人,退休人员4153人。截止12月底,已参加新养老保险制上线人数12034人,其中在职人员7881人,退休人数4153人,基本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任务。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3分。

      缴费人数:2017年完成了四家国有林场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四家国有林场人员457人先缴清2014930日前的欠费,再给他们入新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到12月底,林场所有养老保险费1994万元全部交清。截止12月底,缴费人数达7881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3

      参保率:2017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34人,参保目标人数12208人,参保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参保目标人数×100%=12034/12208×100%=98.57%。根据评分标准:参保率为100%,得3分,否则不得分;该项得分0分。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0

      续保率:根据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提供的数据,2017在职人员8055人,已参加新养老保险制7881人,续保率为97.83%,基本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续保任务。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3

      社会化发放率:2017年通城县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率100%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3

      1. 产出质量

      资格认证率:根据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提供的数据,201712月底,已参加新养老保险制上线人数12034人,其中退休人数4153人,对本地居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全部进行资格认证,根据绩效评分标准:资格认证率达到预期的效果得3分;基本达到得1-2分;未达到得0分。2017年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率100%,该项绩效指标考评分满分。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3分。

      人均基础养老金待遇增幅: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129人,全年发放退休金117,002,876.53元,人均基础养老金待遇37393.05元;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领取退休金人员4153人,全年发放退休金177,000,000.00元,人均基础养老金待遇42,619.79元;人均基础养老金待遇增幅达13.97%,基础养老金待遇严格按照《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达到政策标准。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0分。

      市县财政投入率:2017年机关事业保险基金县级配套资金到位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累计发放退休金177,000,000.00,市县财政投入率为28.24%按照绩效评价计分标准,大于30%为3分;否则不得分,该项考评0分。

      本项满分3分,综合平均得分0分。

      足额发放资金率:根据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提供的资料、财务股报送县财政局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发放数据,2017年累计发放退休金177,000,000.00,全部如期按月支付到被保障家庭银行账户,养老保险金足额发放资金率为100%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保障资金银行发放率:根据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提供的资料,全年养老保险金通过县财政局直接发放到保障家庭银行账户,保障资金银行发放率为100%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养老对象动态管理率:根据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提供的数据,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3129人,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养老保险人数4653人,累计新增及调整1524人,养老对象动态管理率=新增及调整养老对象人数÷本年保障人次数×100%=48.7%;按照绩效评价计分标准:大于30%得2分;每降低3%扣0.1分,该项考评得满分。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1. 产出成本:通过审阅财务资料, 2017年被评价单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金申请、批复等手续齐全、资料完备、程序合规、内部控制有效,项目上年结余308,449.2元,到位资金242,071,834.09元,实际支出177,000,000.00元,项目资金结余65,380,283.29元,成本节约率为27%,超过预定目标5%,该项考评得满分。

      本项满分5分,综合平均得分5分。

      1. 产出时效:2017年通城县财政局按照人社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金额明细表,于当月15日前将机关事业保险养老金划拨到保障对象家庭银行账户,基本上做到了按时支付。

      本项满分5分,综合平均得分5分。

      1. 项目效果(18分)

      1. 社会效益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有力地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政府的威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本项满分2分,综合平均得分2分。

      政策知晓率:根据入户调查结果,养老对象对政策的了解主要来源媒体、报纸、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同时人社、乡镇(村委、街道居委)工作人员对退休人员讲解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知晓程度。

      本项满分1分,综合平均得分1分。

      1. 可持续影响

      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建立了优质高效、运转协调、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体系,确保了养老保险资金项目建设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保障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和单位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执行制度更加完善,标准更加合理,管理更加规范。

      本项满分5分,综合平均得分5分。

      1.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在实地评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补助项目责任单位的过程中,我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来获悉退休人员对政府及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工作满意度的评价。根据入户调查结果,受保障对象对养老保险政策基本满意,养老保险资金的发放,使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养老保险资金项目的满意程度达88%,得8分。

      1. 评价结论

      1. 综合评分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对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此次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项目立项考评分8分,资金到位考评分7分,业务管理考评分13分,财务管理考评分12分,项目产出考评分34分,项目效益考评分18分。

      1. 综合评价结论

      此次的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分,一级指标得分情况来看,“投入”类得分为15分,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确立机关事业保险基金兜底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前提下,始终坚持制度优先的原则,采取集体决策、专家讨论、方案公示等多种方式,对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并且对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标准进行制度性的规范。“过程”类得分为25分,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局依据相关的考核标准,成立了评价小组进行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办法执行了考核程序,对养老保险金支付层层把关,严格审批,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安全。“产出”类得分34分,项目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各部门审核客观公正,项目完成数量、质量及成本节约控制较合理。“效益”类得分18分,通过实施机关事业保险基金兜底补助资金项目,保障退休人员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权益;改善了退休人员生产生活条件,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1. 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主要经验及做法

      1. 持续抓好征缴工作,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年初,结合人社部、市委、市政府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中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指示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及明制定2017年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目标人数12208人及缴费目标任务。通过早计划,早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时间,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2017820日县委书记熊亚平同志在“通城人社工作信息”签批意见,“县人社部门工作努力,成绩优秀,应予肯定,对人社改革工作认真总结,并报省、市改革办”。

      2. 规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操作流程。一是完善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在人社部下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201423号)的基础上,结合通城县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经办流程。二是规范保险费收缴方式。对收缴方式,采取“银行代缴、政府促缴”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参保缴费。对参保缴费转账到县财政基金专户管理。

      3. 积极开展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报告制度,发现死亡等不符合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及时暂停发放待遇。此外,通城县人社部门进行参保人员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及公示,认证通过,方可核发次月养老金。从源头上杜绝多领、冒领养老金行为。

      4. 养老保险基金核算规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设立了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由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机关事业养老对象,财政部门将老保险基金及时拨付到保障对象家庭银行账户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发生。

      1. 存在的问题

      1、基金支付缺口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 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纳入基金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从201410月实施的,改革前的养老保险纳入改革成本,未缴纳养老保险费,基金没有积蓄,实行现收现付制度,仅我县每年基金支付缺口1.2亿元。

      2、省垂直部门基金缺口问题。按照改革办法,省垂直部门养老保险属地参保,如法院、检察院、地税三家部门,他们的经费都是省里管理,但这些单位纳入地方养老保险范围后,每年基金支出倒挂,基金缺口负担就压在县级财政了。

      1. 改进建议

      1、建议尽快实行社保全国或者全省统筹,以减县级财政资金压力。

      2、建议省里尽快出台省垂直单位养老保险结算办法,其基金缺口由省里负担。

      1.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本次评价工作是在通城县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绩效评价小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和撰写报告。评价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2、评价基准日:20171231日。

      3、本评价报告除财务数据外。其他有关业务数据系通过调查、抽样、实地考察等形式取得,有一定的局限性。

      1. 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

      5、《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鄂财绩规[2014]3号);

      6、《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

      7《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隽财发【201834号)

      8、部门、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1. 附件

      附件1: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附件2: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附件3: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表

      附件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北·武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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