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城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01543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政府预算
发文机构: 通城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通城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通城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通城县财政局
——2024年1月4日在通城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通城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全面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2022万元,增加16441万元(与上年完成数比,下同),增长3.7%。其中:
1.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51万元,增加10404万元,增长13%。其中:税收收入61275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91%,增加5027万元,增长9%;非税收入29776万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26%,增加5377万元,增长22%。
2.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69920万元,减少230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4249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399万元,返还性收入7022万元。
3.政府债券收入33128万元,减少521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018万元,再融资债券13110万元。
4.调入资金37824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30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5524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30099万元。
——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62022万元。其中: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0424万元,增加23505万元,增长6.2%。
2.上解上级支出21070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20676万元。
4.结转下年支出19852万元。
——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9183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238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1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32424万;上级补助收入232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1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94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9183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708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1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45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22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251万元。
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141894万元;支出142639万元。
当年结余-745万元,累计结余10103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2300万元;支出2300万元。
当年收支平衡。
二、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特点
2023年,我县财政部门坚决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积极防范风险,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强化收支管理,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2023年受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部门迎难而上,多措并举,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做优做实财政收入。紧盯年初收入预期目标、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加强财政收入综合分析和组织调度,强化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税收分析,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财政收入圆满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始终坚持“拼搏赶超”理念,将向上争取的责任传导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重点围绕稳住经济大盘、促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政策实施,积极向上争取,全年争取各类资金34.5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强化资金统筹,全面清理各类存量资金,超过2年以上未使用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安排的当年末未使用完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用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四是预算执行保障有力。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硬任务,优先加大教育、农林水、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保障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实施落地,全年预算支出保持了一定的支出强度。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稳健发展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大力度帮助市场主体发展。一是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按照有关延续、优化、完善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要求,积极与县税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开展财税优惠政策宣传,确保各项财税优惠政策落准、落稳,全年共减、免、退、缓各类税费2.7亿元。二是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进一步深化实施“免申即享”改革,“免申即享、精准推送”管理平台功能不断完善。2023年“免申即享”本级兑付资金2586万元,涉及项目42个,涉及各类市场主体106家。三是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建立了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电子平台,以“政采贷”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2.14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21家;全面发挥政府采购监管作用,全年政府采购项目127个,采购预算金额3.2亿元,节省采购资金2777万元,节约率8.6%。四是认真落实“16条”“30条”措施。进一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亿元,贴息1950万元;支持隽兴担保公司发展,为小微企业及“三农”主体提供担保增信,全年办理担保业务2.86亿元;成立应急转贷纾困管理公司,推行应急转贷纾困服务,全年办理应急转贷4.3亿元,有效化解中小企业经营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三)持续细化兜底保障,民生投入稳定增长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强化民生保障,以实绩实效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民生支出保持较高强度,十三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达81.3%,同比增长0.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支出均超历史水平。一是教育投入保持高位增长。按照“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年教育支出8.06亿元,比上年增长6.5%。主要有巩固落实城乡义务经费保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优先足额保障教师工资待遇;改善县域学校办学条件,有效扩大学位化解“大班额”;完善扶贫济困助学机制,落实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二是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全年衔接资金投入总额2.31亿元,重点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增强脱贫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内生发展动力。三是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发力。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资金,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年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3000万元,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四是困难群众兜底成效明显。全年共筹集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3亿元,用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生活保障。五是卫生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加快推进我县疾病预防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支持推进健康通城行动,落实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提高到人均不低于89元。支持医养结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全面“三孩”配套政策,确保“三孩”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卫生领域支出2.89亿元,切实提高了全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六是社会保险待遇持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 19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8年实现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缓解。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财政财务管理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狠抓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一是稳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2023年我县启动零基预算改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财政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做实做细部门预算,部门预算逐步走上正轨;梳理系统操作流程,系统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二是发挥项目绩效评审作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投资评审业务,对35家预算单位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资金4.3亿元,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完善和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全年累计评审项目102个,审减资金1.43亿元,审减率 7.04%。三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对全县245家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二级单位)、4家县属国有企业、14个临时建设指挥部和9家县供销社二级公司全面摸清家底,系统梳理全县国有资产情况,为全面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资产效益,实现创效增收,打下坚实基础。四是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全面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扎实做好政府债券投资项目储备、发行和使用工作,全年发行政府债券5.22亿元,支持我县民生项目建设。同时根据省、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要求,逐条细化落实化解措施,积极化解政府债务,确保到期政府债务按计划化解。五是扎实抓好财会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对重点领域、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财会监管主责,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整顿财经纪律和秩序。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财政部门担当作为,克难攻坚,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财政管理和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成绩来之不易。面对当前财政管理的新形势、新特点,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源基础尚不稳固,增收难度较大;政策性刚性支出快速增长,财政平衡难度愈加突出;部门财务管理弱化,财政监督有待提升;政府债务负担较重,风险防范不能松懈等。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我县打造中部地区制造业强县和中部地区绿色发展先行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各项工作。
202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四次全会部署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稳中求进和以进促稳,统筹扩大内需和优化供给,统筹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统筹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安排463899万元,增加1877万元,增长0.4%。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0000万元,增加8949万元,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70000万元,增加8725万元,增长14.2%;非税收入安排30000万元,增加224万元,增长0.8%。
2.上级补助收入249164万元,减少2075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301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037万元,返还性收入7022万元。
3.政府债务收入9680万元,减少23448万元。
4.调入资金85203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7220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0万元;统筹存量资金10000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19852万元。
——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拟安排463899万元。其中: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300万元,减少5124万元,下降1.3%。
2.上解支出22704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21043万元。
4.结转下年支出24852万元。
——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我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8034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119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1500万元;专项债务收入安排4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225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8034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512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6889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195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6868万元;调出资金7220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560万元。
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基金总收入150491万元;
基金总支出156479万元;当年基金收支结余-5988万元,滚存结余9504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当年收入3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700万元。
当年支出3000万元,调出资金平衡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支平衡。
四、执行2024年财政预算的措施
2024年,我们将围绕中央和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固本培源,增加财政收入。一是强化组织收入,持续挖潜增收。紧盯财政收入预期目标,认真分析税源结构及增减收因素,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做实财政收入,做大财政“蛋糕”。通过税务部门加大稽查力度,依法征收,确保颗粒归仓,不断做大税源;全面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扩大可用财力。坚持“争先出彩、勇作示范”,锚定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和重要改革事项,在吃透政策、用活政策上持续发力,把政策的“含金量”转化为发展的“实物量”,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争取更多转移支付、试点示范项目落户我县。三是盘活国有“三资”,实现保值增值。坚持确认、确权、确实原则,全面清理清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真实完整准确摸清“三资”的储存量、状态、权属价值,分类建立可盘活国有“三资”清单,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深入挖掘资源资产潜力,弥补收支缺口。
(二)坚持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继续落实中央和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以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一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退税、减税、缓税和降费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政策成效。二是继续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政府加强科技创新奖补政策,支持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主体,积极实施企业改造升级。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价格评审优惠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推动财政金融政策联动。通过创业担保贷款、首贷户贴息和担保增信、应急转贷纾困基金等多项金融联动政策为企业“输血送氧”,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市场主体发展,有效缓解初创企业以及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健康成长。
(三)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一是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办公、水电、租车、会议、培训等日常运转支出,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大力清理压减低效的宣传、规划、咨询、论坛、会展、评先等类型项目。属于单位职能职责的工作不得聘请第三方机构,严禁擅自以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聘用人员。从严审核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未经批准的大中型维修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守底线思维,在安排支出时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保运转。统筹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将“三保”支出作为第一目标优先保障,国家标准清单内的项目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足额安排,严禁擅自改变“三保”支出用途。“三保”之外其他刚性支出,通过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据实安排。三是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基本民生支出政策。坚持尽力而为,有效保障基本民生,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坚持量力而行,力求民生政策可持续,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统筹困难群众和医疗救助资金使用,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筹措力度,支持就业创业工作,推动促就业、保生活、稳岗位、提技能等政策落地见效。
(四)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力争用2—3年时间,稳步建立起“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财政可持续发展体系。取消“基数+增长”资金分配方式,构建以政策为依据、以绩效为导向、以统筹为手段、以标准为基础、以规范为准绳、以监督为保障的灵活型、开放型预算管理架构。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事前绩效评估,超过200万元以上增支政策和新增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一律不得安排。三是增强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付资金或开展政府采购。部门新增支出需求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解决,不另追加预算。规范预算调剂事项,从严控制不同项目间预算资金的调剂,禁止随意调减重大政策性支出用于本单位经费开支。四是全力防范运行风险。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加大对政府债务的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工作,继续完善相关化解方案,细化债务化解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完善库款运行管理办法,建立“年预测、月监控、日分析”的库款监控机制,精准测算每月、每类资金需求,全面提高国库间隙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库款始终在合理区间运行。五是强化财会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从预算收支、基层“三保”、非税收入、政府采购等方面持续加强监管,强化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切实提升各单位财会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坚定信心、砥砺前行,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制造业强县和中部地区绿色发展先行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通城篇章提供坚实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