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11356029/2016-02613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部门决算
发文机构: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6年09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 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调查、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治安情况,并制订对策。
3、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破刑事犯罪案件。协调重大行动,及时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重大治安事故。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及管理工作。
6、依法进行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指导实施防火、灭火工作。
7、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8、对全县社会公共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督,负责网络信息监控和网上案件侦破工作。
9、负责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未决犯羁押和留劳改造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11、依法编制地方公安规章,负责县公安局承办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办理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及公共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4、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设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15、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落实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警衔管理和人员考录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16、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17、协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并指导其业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指导驻我县的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工作,领导和指挥其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
18、指导和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9、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基本情况
根据隽政办发【2011】21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机构设置:(1)副科级综合管理机构5个、(2)副科级执法勤务机构9个、(3)副科级监管场所2个、(4)派出机构12个,人员编制:核定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为289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5名,副政委2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46人,退休人员85人。
三、2015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787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73.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23.3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四、2015年度部门开支决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5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6.12万元,占总支出的94.5%;项目支出359.02万元占总支出的5.5%。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328.47万元,减少原因是公安局办公业务楼用房项目工程未付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6%。与上年对比减少1328.4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安局办公业务楼用房项目工程未付款。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开支决算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8.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015年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3辆,2015年本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9.79万元。其中:购置费48.1万元;运行维护费301.69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2014年决算减少6.29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38.2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9.21万元.
总体对比,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比2014年"三公"经费开支决算385.1万元增加2.92万元,增幅为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协助周边县、市办案用餐等费用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