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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 11356029/2016-02502 文       号 :

信息分类: 部门预算

发文机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 部署全县公安工作。
  2、调查、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全县敌情和治安情况,并制订对策。
  3、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侦破刑事犯罪案件。协调重大行动,及时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重大治安事故。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及管理工作。
  6、依法进行消防管理及监督。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指导实施防火、灭火工作。
  7、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8、对全县社会公共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监督,负责网络信息监控和网上案件侦破工作。
  9、负责县看守所、县行政拘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未决犯羁押和留劳改造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10、组织实施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11、依法编制地方公安规章,负责县公安局承办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办理劳动教养报批工作。
  12、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及公共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4、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县公安机关设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
  15、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落实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警衔管理和人员考录工作,按规定的权限管理干部。
  16、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内部违法违纪案件。
  17、协同林业主管部门领导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并指导其业务工作,协助上级部门指导驻我县的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工作,领导和指挥其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
  18、指导和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9、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基本情况

  根据隽政办发【2011】21号文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机构设置:(1)副科级综合管理机构5个、(2)副科级执法勤务机构9个、(3)副科级监管场所2个、(4)派出机构12个,人员编制:核定国家政法专项编制为289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5名,副政委2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46人,退休人员85人。

  、2016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汇总收入预算12698.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591.07万元,占28.28%,罚没收入8075.46万元,占63.59%。上级补助收入1032万元,占8.13%。

  、2016年度部门开支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12698.5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7384.53万元,占预算支出的58.15%;其中在职人员经费2865.03万元,公用经费3917.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601.71万元,项目支出531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41.85%。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汇总预算支出共12698.5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7384.5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53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办公业务用房及附属工程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开支预算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通城县公安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65万元,对比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预算345万元,增加120万元,增幅34.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4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0万元。与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6万元相比,增加124万元,增幅39.2%,主要是因为案件较上年有所上升,老化车辆需更换,预算是在车辆改革未出台按88辆每辆5万元测算的。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9万元相比,减少4万元,减幅13.7%,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同城宴主请,严格按标准按规定接待上下级、其他县市办案人员。

 

      附件:通城县公安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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