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算

【通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 11356029/2017-02453 文       号 :

信息分类: 部门预算

发文机构: 通城县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规范、标准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省、市药品增补目录,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卫生计生对外合作交流。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健康通城”全民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0个内设机构,机关编制数为36人,实有在职人数39人,退休43人。  

二、预算组成单位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由局机关及19个二级单位组成;二级单位分别是:1、通城县人民医院2、通城县中医医院,3、通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执法局,4、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通城县妇幼保健院,6、通城县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7、通城县计生协会, 8、隽水镇卫生院,9、北港镇卫生院,10大坪乡卫生院,11、石南镇卫生院,12、五里镇卫生院,13、马港镇卫生院,14、关刀镇卫生院,15、麦市镇卫生院,16、塘湖镇卫生院,17、四庄乡卫生院,18、沙堆镇卫生院,19、精神病防治院。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收入总计59514.3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238.2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328.25万元,事业收入49737.9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3366.03万元,其他各项收入843.85万元。比上年减少21.12%,减少的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划转到人社部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务支出总计595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72.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等;项目支出5350.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医疗保障、中医药和其他医疗卫生支出等项目;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5191.98万元,主要用于各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减少21.12%,减少的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划转到人社部门。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全县医疗卫生计生19家单位2017三公经费预算数188.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接待费105.4万元,比上年减少0.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2.63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4%,全是公务用车运行支出,现有公务车辆17辆,费用增加原因是由于增加了6辆救护用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政府采购说明情况  

2017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2017年通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预算公开表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