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中心】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TCZX-202309QT-032001001)招标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29325 文       号 :

信息分类: 工程建设招投标

发文机构: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通城县中心】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TCZX-202309QT-032001001)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TCZX-202309QT-03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ZX-202309QT-03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咸发改审批【2021】(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通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通城县承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通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麦市镇李塅村,止于湘鄂省界北港镇大界村路线全长约44.77公里。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362省道沙堆镇节点(K18+535.865)至双龙路节点(K26+907.234)段约8.37公里已完成施工招标。本次对项目剩余的约36.40公里进行招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353国道通城境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分段如下:1、麦市镇李段村至关刀工业园段(桩号K0+000至K9+000),2、关刀工业园至362沙堆节点段(桩号K9+000至K18+535.865),3、双龙路节点至北港连接线段(桩号K26+907.234至K37+950.928),4、北港连接线至大界村段(桩号K37+950.928至K44+774.106)。包括但不限于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联合试运行、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移交后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2)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负责材料、设备采购,设备采购前需提交采购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查同意后再依法组织采购。(3)施工工作:负责工程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便道(如有)修边等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竣工图编制等工作;(4)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5)竣工验收、试运行、交付使用及移交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试运行、交付使用及移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30
合同估算价:100170.00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约100170万元。(其中: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约99386.3万元,施工图设计费(含勘察)783.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具有依法取得:①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施工方需满足)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 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的路线总长5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含新建或改扩建)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5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路线总长5公里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的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等)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其牵头人的施工单位需具备上述施工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需具备上述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施工业绩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交工验收证书)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只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由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且无亏损;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⑥未被列入湖北 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⑦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信誉要求7项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5家且各成员单位均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如有多个施工单位的必须明确其中一个;3、联合体中的每个施工单位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4、应提供由所有联合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城县交
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通城县承
屹工程咨
询有限公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银山
大道

地址:

通城县隽
水镇锡山
路27号

邮编:

437400

邮编:

437400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人:

杜工

电话:

13886503478

电话:

18934689199

传真:


传真:

07154339198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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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9090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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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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