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通城县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意见的函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3909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发文机构: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通城县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办理通城县医疗急救体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意见的报告》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拟建项目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建议书批复(隽发改审批[2021]51号),建设内容主要为:总建设面积6100平方米,改扩建一个急救中心和120指挥中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在马港卫生院、关刀卫生院、沙堆卫生院、大坪卫生院设4个中心乡镇急救站点,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在石南卫生院、北港卫生院、四庄卫生院、麦市卫生院、五里卫生院、塘湖卫生院建设6个乡镇急救站点,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购置12辆救护车,7辆负压救护车及相关配套设备。选址地点通城县人民医院院内及十家医共体成员单位(马港卫生院、石南卫生院、大坪卫生院、北港卫生院、沙堆卫生院、四庄卫生院、关刀卫生院、麦市卫生院、五里卫生院、塘湖卫生院),占用土地类型为存量地,符合通城县城市总体规划和通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二、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鄂土资规[2017]1号)文件精神,我局同意你单位可开展前期工作,并请按有关法定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建设审批手续前,一律不得进行项目工程建设。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李伟明 联系电话:1597248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