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11356029/2015-00447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鄂安监管危化[ 2008 ] 63 号
关于办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直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 2005 年开始首轮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将陆续期满。因当时发证工作时间紧、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差、安全评价机构评价经验不足、国家有关标准修订后提高了安全条件等原因,导致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与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 11 号)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许可证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除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作出的整改承诺或有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按期完成;
2. 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申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 县(区)、市(州)、省局各留存一份 ] ;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以企业文件印发的复制件);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五)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有效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制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六)为企业全部从业人员(与申请书中从业人数一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收据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
(八)应急救援预案印发文件(复制件);
(九)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十)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日期至颁证机关受理时间在法定有效期内);
(十一)厂区设计图纸 ;
(十二)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批复(复制件);
(十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制件。
三、受理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依照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有效期届满 3 个月前向省局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受企业申请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工作,填写《审理书》并签署意见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工作,填写《审理书》并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级安监部门在审理申报材料时,要严格把关。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在《审理书》上签署“经审理,该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同意上报。”对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或补正材料,直至其符合条件方可上报。
四、审查颁证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省局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并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5 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颁证的理由。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
(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没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
(五)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一认识,强化监管职责,加强换证前的调查研究和申请换证企业的现场核查,市局或县局到企业现场的核查率要达到 100 %。对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擅自施工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从重予以处罚;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坚决不予受理或者撤销已经取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经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办理延期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
(二)烟花爆竹产区要制定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规划,把换证工作作为实现本地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与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依法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许可条件,解决历史遗留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问题,确保新一轮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质量。
(三)要认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训,加大换证期间的动态安全监管力度,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换证的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其停止生产,有关部门停止供药,严防边改造、边生产和员工私自带药出厂加工的现象发生。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进行生产引发伤亡事故的,一律作为非法生产依法实施处罚,并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
(四)要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评价机构未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出具虚假评价报告或者回避重大安全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