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要求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
索引号 : 11356029/2015-00472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安监总局要求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针对全国各地相继进入汛期,要求有效防范尾矿库事故特别是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事故。加快治理进度,确保2015年底前消除危、险尾矿库。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尾矿库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尾矿库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防汛的监管责任和无主尾矿库地方政府的防汛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极端气候事件对尾矿库安全威胁的严重性,尤其要针对今年可能发生的较强厄尔尼诺现象引发的极端气候事件,完善尾矿库防汛工作应急预案,督促尾矿库企业认真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确保隐患治理到位。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对危库、险库、病库、无主库、停用库,要安排专人对尾矿库进行24小时巡查;尾矿库出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疏散撤离,有效应对事故灾难。
通知明确,要重点抓好危库、险库、病库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危库、险库,要督促尾矿库企业在汛期来临之前采取治理措施提高安全度等别,降低风险程度,确保安全度汛。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重大隐患,要切实加强防控,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对病库要加快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强化尾矿库风险分级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分级结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尾矿库要全覆盖、零容忍,严防死守,实行重点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危库、险库要进行全覆盖检查。5月至7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部分重点地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