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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汲取十堰市“6.13”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通城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20742 文       号 :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 通城县融媒体中心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认真汲取十堰市“6.13”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通城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全媒体记者 李索】6月13日6时40分许,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通城县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全局各基层所、队执法人员召开专题部署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此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从6月14日起至9月底,为期3个月。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的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迅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涉及燃气和使用燃气的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整治。立即在全县开展天然气管道(中压管网)、城市天然气管道、导热油管道、液化气储罐、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根除隐患,确保安全。严查不经设计、擅自安装、不经检验验收擅自使用的行为,严查不按规定实施气瓶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大力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灌等行为和液化气充装站私装接口、破码充装的行为;对公共场所电梯、露天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查不按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保,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无证操作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任安全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做到及时处置,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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