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城县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3536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关于印发《通城县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1号)、《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市监办特设函〔2022〕7号) 和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市监办函[2022]5号)的精神,县局制定了《通城县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县局特设股。
联系人: 李陆州 ; 电 话 : 19172987252。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
通城县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电梯安全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电梯安全工作中突出问题和隐患,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根据总局、省局和咸宁市局的《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22年底,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电梯安装、改造、维保及使用环节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有效落实电梯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提升电梯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 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提升电梯安全管理质量
1、扎实做好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严格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和制造单位的技术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后续现场整改和安全性能确认;加大对检验机构的督导检查,确保通过定期检验工作,逐一落实鼓式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以及松闸顶杆更换任务,并按时上报《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
2、开展重点场所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各市场监管所要制定年度现场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电梯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期未检等违法行为,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提高电梯定期检验率,确保应检尽检。
3.强化维保单位督查,提高维保工作质量。各市场监管所要对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2021年度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处置;要针对2021年省内外典型电梯事故案例,督促维保单位加强对电梯关键部位和主要部件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维护,认真贯彻落实《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4、强化对电梯安装(维修)、维护保养、使用单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安全主体的落实,保障电梯安全。重点查处安装转包、无证维修、无证维保和首保不到位、不按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的违法行为;查处超期不检验使用电梯和不对电梯进行维保的行为;查处安装后未经监督检验擅自使用的行为;查处无使用登记证使用电梯的行为。
(二) 强化创新监管,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效能
1.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群众乘梯无忧。各市场监管所要做好统筹规划,明晰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提升电梯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借鉴 武汉等地区“963333”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先进经验,探索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平台。
2.探索推进按需维保,引导电梯维保行业健康发展。借鉴试点地区相关经验,探索推进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扩大按需维保覆盖面;要发挥电梯行业协会作用,推行电梯维护保养格式合同范本,推动出台电梯维护保养指导价格,引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以维保质量指标为考量基准,确定双方维保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主动公示电梯维护保养服务周期、质量目标以及实际工作情况等,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优质优价的维保市场,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水平提升。
(三) 健全多方联动机制,提升电梯安全共治合力
1.推动政府将电梯安全纳入民生保障项目,形成综合治 理机制。各市场监管所要开展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小产权房电梯按照《湖北省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社区,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以解决。
2.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和培育电梯安全运营管理新模式。要加大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试点应用和推广,发挥保险机制在事故预防、使用管理中的更大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相关方责任落实,特别是要联合住建部门探索推进住房维修基金购买电梯养老保险。探索构建长周期电梯使用管理模式,大力培育具有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专业化、规模化市场主体,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电梯安全综合治理机制。
3.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要联合相关部门,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秋季开学、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时段,集中开展电梯安全教育,向少年儿童和公众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和应急常识。
三、工作要求
(一) 周密安排部署。各市场管理所要将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列入本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并逐级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 强化责任落实。要广泛动员电梯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积极参与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合理安排进度,明确在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电梯制造单位保障电梯质量安全以及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性能的责任,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对未按照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 注重宣传引导。要利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报纸刊物、新媒体等载体,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多种方式,多角度反映行动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对涉及电梯的舆情,及时研判处置,避免引起负面舆情事件。
(四) 加强协调配合。电梯安全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需要各级政府重视,以及住建、财政、应急、银保监等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管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县局将定期开展季度、半年检查评估.请各所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局特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