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城县隽水镇旭红社区“12·16”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的批复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23038 文       号 : 隽政函〔2022〕7号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关于通城县隽水镇旭红社区“12·16”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通城县隽水镇旭红社区“12·1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同意事故调查工作结案。
二、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事故性质、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意见。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要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严格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附件:通城县隽水镇旭红社区“12·1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通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