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2547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为保障我县居民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根据省安委会城镇燃气安全整改“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市局《关于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咸市监办函〔2022〕19号要求,结合2022《咸宁问政》赤壁专场综合问政中出的气瓶信息化建设及气瓶检验机构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决定自 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气瓶充装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7月28日至8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1.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是否超范围充装;
3.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资质证件;
4.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
5.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自有产权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
6.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是否检测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7.检查已充装气瓶上标识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
8.检查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气瓶;现场抽查检查二维码信息与钢瓶实际信息是否相符;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按气瓶信息化管理要求正常扫码充装,是否与监管平台对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县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黎逢林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成 员 :李敏祥 | 特设股股长 |
胡望丁 | 城北所负责人 |
黎爱国 | 城南所负责人 |
王强 | 隽水所负责人 |
卢盛华 | 马港所负责人 |
赵文 | 五里所负责人 |
黎天明 | 北港所负责人 |
李小明 | 大坪所负责人 |
雷 智 | 石南所负责人 |
李建国 | 麦市所负责人 |
黎 明 吴波 聂鑫 毛学英 | 关刀所负责人 塘湖所负责人 沙堆所负责人 四庄所负责人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特设股,组长负责全面统筹专项整治工作;各监管所负责各自辖区内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 患排查和整治;特设股协助组长负责业务指导,数据统计和检查情况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液化石 油钢瓶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加强对气瓶专项工作的领导。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监管所对违法违规充装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采取“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违规气瓶充装 企业进行严厉打击。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监管所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 安全隐患,要督促气瓶充装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形成闭环。
(四)严守组织纪律。各监管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做到廉洁自律。
各监管所于2022年8月30日前准备专项整治行动小结报县局特设股。联系人:李陆州,邮箱:109892606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