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8230 文       号 :

信息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司法

名       称: 关于调整县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现将我县普法讲师团组成人员调整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夏晨辉    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

傅      县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王      县委党校校务委员

周红松    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

吴伯华    县总工会二级主任科员 

黎      团县委副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          

刘素华    县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胡金海    县法学会秘书长

金友文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胡雄文    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长

谭小军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罗      县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吴金胜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方金标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美霞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刘光华    县公安局督察大队长

刘秋甫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杨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续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

李      县司法局政策法规股长、法律援助律师    

王春华    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法律援助律师

吴四国    湖北泰元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主任

鄂小红    湖北昭楚律师事务所主任

通城县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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