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 “绿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索引号 : 011356029/2024-29805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生态环境
发文机构: 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名       称: 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 “绿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鄂环函〔2022〕478号)要求和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反馈意见,药姑山管委会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全力推进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绿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整改内容
问题名称:蒙古屋,问题编码:YG-42-S-060-QT-0895。该点位于大坪乡内冲村,实际名为“萌萌屋”,坐标为113.7030058°E,29.3720552°N。2023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反馈位于药姑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6栋蒙古屋存在违规旅游经营活动。二、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彻底整治”的原则,全面排查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促进保护区可持续发展。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药姑山管委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增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高质高效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二)强化工作举措。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集中攻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推进问题销号。在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的基础上,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一个不漏。
四、整改成效
目前,位于药姑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的6栋蒙古屋(“萌萌屋”)已拆除到位并进行了复绿,达到了整改要求。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呈请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销号。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湖北药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0715-4866558)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