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女登记户口流程图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3145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户籍管理
发文机构: 通城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
名       称: 婚生子女登记户口流程图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婚生子女登记户口流程图
申报户口登记表 | |||||||
出生 | □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 ||||||
申请 |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与子女关系 | ||||||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
公民身份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户籍地址 | 与子女关系 | ||||||
子女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拟落户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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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户口事项办理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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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申报户口登记表 | |||||||
出生 | √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 ||||||
申请 | 姓 名 | 王XX | 性别 | 女 | 民 族 | 汉 | |
公民身份号码 | 420202XXXXXXXXXXXX | 联系电话 | 138XXXXXXXX | ||||
户籍地址 | 湖北省XX市XX大道XX号 | 与子女关系 | 母子 | ||||
姓 名 | 陈XX | 性别 | 男 | 民 族 | 苗 | ||
公民身份号码 | 420202XXXXXXXXXXXX | 联系电话 | 138XXXXXXXX | ||||
户籍地址 | 湖北省XX市XX大道XX号 | 与子女关系 | 父子 | ||||
子女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拟落户地址 | ||
陈XX | 男 | 苗 | XXXX年XX月XX日 | 湖北省XX市XX大道XX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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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妻子(丈夫)****于XXXX年XX月XX日共育一子陈XX,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申请孩子随父(母)入户。 | ||||||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若被查证在户口事项办理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的,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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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签名(盖章):张XX XXXX年XX月XX日 |
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__XX___市___XX__县(市、区) 填表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父亲信息 | 姓 名 | 王XX | 民 族 | XX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20202XXXXXXXXXXXX | |||
母亲信息 | 姓 名 | 陈XX | 民 族 | XX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420202XXXXXXXXXXXX | |||
本人信息 | 姓 名 | 王XX | 性 别 | X | ||
出生年月 | XXXX年XX月XX日 | 拟登记民族 | XX | |||
出生证编号 | T000000000 | |||||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特申请将民族成份随□父亲□母亲登记为 XX 族。 确认人(父亲): 王XX
(母亲): 陈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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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________市________县(市、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父亲信息 | 姓 名 | 民 族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母亲信息 | 姓 名 | 民 族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本人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拟登记民族 | ||||||
出生证编号 | |||||||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政策规定,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特申请将民族成份随□父亲□母亲登记为 族。 确认人(父亲):
(母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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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生子女登记户口一次性告知书
项目编号:
事项名称 | 婚生子女登记户口 | 申请方式及办理时限 | 窗口办(一个工作日) | |||||
网上办(三个工作日) | ||||||||
受理部门 | 派出所 | 审核部门 | 派出所 | 审批部门 | 派出所 | |||
结果文书 | 户口簿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咨询电话 | ||||
申请 条件 |
婚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 | |||||||
审批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机关户口证件办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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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 所需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结婚证》; 3、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4、《居民户口簿》; 5、居民身份证。 注: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要求: 1、申报材料上的人员信息须一致,不一致的需更改后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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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流程 | 窗口办理流程:派出所受理→审核→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申请→派出所受理、审核→短信通知当事人到派出所现场办结或邮寄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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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个人 信息 | 申报单位/个人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备注栏 | ||||||||
办理地址: 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