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应急管理局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8630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救灾生产
发文机构: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灾害防控能力基础,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上级文件和政策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报送为核心,以完善业务培训制度为抓手,以建立岗位激励机制为牵引,全面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不断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础。
按照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县、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体系,确保灾情发生后全县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到岗。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人员专业性,确保队伍稳定性。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灾害信息员配置。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县灾情管理职责,乡镇属地管理,每个行政村及社区最少配备一名灾害信息员,县级灾害信息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救灾股工作人员担任;乡镇灾害信息员由各乡镇主要领导、民政办工作人员担任;行政村及社区主要由村书记、社区书记担任。确保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各级灾害信息员能及时到了解灾情、及时统计报送。
(二)明确灾害信息员职责。灾害信息员主要承担灾情核查、统计和报送工作,同时兼顾灾害隐患排查、灾害监测预警和险情信息报送等任务,协助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紧急转移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参与防灾救灾宣传、培训、演练等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灾害信息员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完善灾情信息台账资料,做到数出有据。要规范灾情信息报送渠道,原则上统一使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进行逐级报送。要建立健全与气象、水利等相关单位的灾情会商机制,加强对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的商讨和研判,促进信息共享,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三)健全灾害信息员培训长效机制。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县应急管理局灾害信息员每年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乡镇、行政村(社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工作,乡镇及村(社区)灾害信息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一次,在培训中要创新模式,采取专家授课与经验分享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网络课堂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灾情管理政策法规、灾害基础知识、灾情现场核查以及系统操作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技能,切实提高各级灾害信息员的业务能力。
(四)完善灾害信息员日常管理。要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掌握灾害信息员队伍基本情况。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在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中完成了灾害信息员数据的更新录入工作。乡镇在完成本级灾害信息员信息填报工作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所辖行政村灾害信息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本级灾害信息员的信息填报工作,同时对下级填报的灾害信息员信息进行审核。各乡镇每年至少两次对本辖区内的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其中一次应在汛期前的一个月内完成,确保灾害信息员录入信息正确有效。县应急管理局将依据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对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加快推进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总体工作,组织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人员信息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为灾害信息员工作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出保障必要的经费;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灾害信息员的社会责任感和认同感。要积极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灾害信息员的先进事迹;同时在考核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把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县级以上表彰,积极营造关心支持灾害信息员的良好氛围,激励引导广大灾害信息员立足岗位、扎根基层、务实奉献。
通城县灾害信息员人员名单详情查看附件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