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22195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
发文机构: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名       称: 关于迅速开展全县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直各单位:
为深刻吸取十堰“6.13”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6月底,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到位;7月底,对问题隐患进行分级,对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8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确保排查全覆盖,问题全整改,隐患全消除,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地质灾害、校园、商贸成品油、农业农村、危险废物、电力、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3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安排部署(6月22日前)。各乡镇、各专委会及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6月22日至8月22日)。各乡镇、各专委会及相关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对隐患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
(三)督查整改(8月22日至9月22日)。责任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各专委会及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班进行检查,推动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四)全面汇总(9月22日至9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全面汇总,经责任领导审定后,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内容、方法、标准、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隐患整改。紧盯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其他行业领域也要进行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措施、时限等,分步推动整改。
(三)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推动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请各乡镇、各部门将《通城县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度表》(附件2)每周五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吕亭,电话:4338592 ,邮箱:10371213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