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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40837 文       号 :

信息分类: 药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旦春节”消费警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聚会、出游、购物、娱乐等将迎来消费高峰。为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文明、科学、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火炉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城县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九大”消费警示,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节日消费安全,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  

一、注意食品安全

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采购食品,仔细查看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

二、警惕虚假广告

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要提高辨别意识。特别是老年消费者,不要轻易参加免费讲座、免费茶话会、免费旅游等活动;不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不要相信虚假夸大保健品功效的宣传广告;警惕保健食品消费陷阱、金融理财消费陷阱、旅游出行消费陷阱和养老生活消费陷阱。对直播带货产品更要多留一个心眼,谨慎点击非正常弹出的购物网站链接,谨防虚假宣传、质价不符产品带来的经济损失。

三、理性购置年货

选购年货时,要做到科学理性,切莫被低价冲昏头脑,盲目消费。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详细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

四、正确选择网购

要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合法网购平台,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进行付款,重要物品收货后尽量当场验货,查看实物商品是否和网站商品图片描述一致,防止上当受骗。涉及网购时,还应保留商品介绍页面截图、交易聊天记录等消费凭据,以备日后维权需要。

五、注意出行安全

消费者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出行方式。慎重选择旅游产品,警惕低价位、低品质旅游团,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选择个人自驾游的消费者,应提前规划旅游路线,到正规店铺对车辆进行保养维修,及时了解线路路面状况、景区情况,错峰出行,切勿疲劳驾驶。春节外出期间,要提前做好燃气、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断水断电安全防护,确保财产安全。

六、遵规燃放烟花爆竹

培育节日庆贺新形式,在春节期间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如果确需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

七、防范团年宴预订陷阱

元旦春节是亲朋好友团聚的高峰。消费者在预订酒店年夜饭时,要注意定金和订金二者的本质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下不可退还。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同时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消费者要保留好预订票据、收据、发票等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方便维权。

八、谨慎办理预付式消费

随着“双节”临近,各种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等行业预付式消费不断升温。办理预付凭证前,要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促销条件的诱惑;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条款后,要求签订书面消费合同,尽量不要一次充入过多金额,避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逃逸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损失。

九、及时依法理性维权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请妥善保管好相关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登录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进行投诉,若消费者与商家先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元旦春节期间,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岁末年初市场价格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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