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9647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发文机构: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县住建局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城镇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 √ | √ | |||
2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 √ | √ | √ | |||||
3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 √ | √ | |||
4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 | √ | √ | |||||
5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申请条件、 |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6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市供水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供水管理部门 | 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7 |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