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9659 文       号 :

信息分类: 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发文机构: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县住建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法规

政策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政府网站




2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政府网站




3

征收

启动要件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其他_


申请人



4

征收

房屋调查登记

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5

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6


被征收房屋评估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7

补偿

分户补偿情况

分户补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8

补偿

产权调换房屋

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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