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民政局】2022年度通城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28177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机构: 通城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民政局】2022年度通城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为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相关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再次梳理,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精简细化,建立标准明确、运作规范、权责分明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将网上办事的承诺时限严格控制在法定时限以内,精简优化各项审批流程。二是梳理群众办事所需提供的资料,对法律法规无明文规定需提供的证明资料,按规定该取消取消,优化涉民办事环境,理清了群众办事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图,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原则,让办事群众逐一准备材料,大大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和行政效率;三是开展行政权力下放工作。2022年,将社会救助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权力进行全部下放到各乡镇,指导各乡镇执行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基本点,创新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从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地方做起,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救助环境,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政策时效性。
2、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业务部门和上级民政部门要求每年开展权责清单清理调整工作,根据三定方案明确的本单位职能调整配置情况,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全上网”的原则,重新梳理了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等清单。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咸宁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咸宁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及《咸宁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县开展了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通知率100%,全县应参检社会团体73家,已完成年检69家,年检率94.5%;应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64家,已完成年检62家,年检率96.87%。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抽查,我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合检查,共抽取了9个社会组织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率达到6%。重点围绕社会组织诚信活动情况、负责人变动情况、机构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经查,被检查的9家社会组织在各方面未发现异常,检查结果已通过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对3家社会组织进行行政处罚,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并按程序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办理行政给付件,发放临时(急难)救助,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发放,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等事项均开展入户调查,采集申请人图片信息,全程进行记录,符合条件的在村、乡(镇)进行公示,报局机关审批后发放救助款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送返,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配备执法仪,全过程记录执法。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相关程序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做好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所有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程序报备,确保重大决策内容、程序均合法合规;三是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法制审核人员2人,配备执法车1辆、照相机2台、档案柜10个、办公使用电脑4台。
4、全面配合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加强与乡村振兴、人社和医保等部门联动,每月定时分享数据,严格把握收入核查尺度,准确认定困难对象,合理确定保障待遇,做到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一步提高各类困难群众生活补贴精准发放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
5、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相关程序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做好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制定政策文件,所有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程序报备,确保重大决策内容、程序均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律审核、审议、备案、发布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民政领域各项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聘请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专业律师担任兼职法律顾问,参与民政重大行政决策,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文件和审查法律文书及出具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代理参加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协助做好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特长旨在推进依法行政,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积极稳妥化解民政部门各项行政争议及矛盾纠纷。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干部学法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及行政执法学习,加强对民政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执法素质,规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活动,减少民政部门业务工作人员因自身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疏漏引起的不必要的行政矛盾纠纷。
7、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认真对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目标纲要,制定《2022年通城县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单位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不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涉及民政业务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提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努力开创“法治民政”建设新局面。
2、严格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依法履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工作职责,深化改革,主动作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切实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一批不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好有关事项的“接放管”工作。二是严格依法许可。坚持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政务公开为基础,依法公开办事程序、服务热线。规范申请材料、批准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等内容,制定了办事指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将本单位所有实施行政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标准、流程图等均在网上办事大厅公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暗箱操作”,实行了“阳光许可”,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遏制了“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3、加大学习培训,培育法治氛围。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人员素质。一是常态学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结合民政业务和工作职能,要求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分别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有侧重地加强民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了显著增强和提升。二是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培训。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要求全系统所有在编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培训,为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人员保障基础。三是丰富普法形式,注重宣传成效。重视群众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平台,通过各类主题活动,不断强化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
三、存在问题
1、群众法治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个别群众遇事就信访,不依法、不靠法,甚至无理上访、缠访,要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信访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要引导群众转变观念。
2、法治氛围还需要进一步营造。还需要从软环境和硬环境方面的加大投入力度,普法氛围的营造还不够浓厚,硬件设施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3、行政执法相关人员对业务法律法规掌握程度有待提高。亟需加强行政执法各项业务知识学习。
四、2023年工作计划
1、全面开展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一是结合县法治办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项依法治县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宪法周、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做好2023年民政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原则开展民政相关业务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升广大服务对象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2、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基本法律法规、民政法律制度列入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要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培养干部职工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法治观念。
3、认真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继续按照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权限,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违法者要依法追究责任。继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力量,建立同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和社会影响。二是要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尊重并严格执行生效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判。健全案例分析、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案例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中的警示作用。三是要根据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制定民政执法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