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914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决策预公开
发文机构: 通城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审计
名       称: 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通城县审计局 李 亮
——2021年4月16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涉及的部门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整改认识逐步提升。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整改答卷。
(二)整改措施层层落实。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要积极整改、件件落实”的审议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层层抓好落实,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跟踪、督促、指导本行业的整改。对能够整改的,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整改到位;对涉及体制机制的,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研究解决;对在短时间内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讲清原因,明确措施,做好跟踪督查。
(三)整改成果有效运用。县审计局积极推动各部门单位,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针对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相关问题违规依据及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存在问题的政策依据,强化政策意识和工作底线。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报缺乏统筹,未将非税收入安排纳入单位年初预算,导致年度预算调整较大的问题。
财政部门将督促承担非税收入征缴职能的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根据上级政策和实际情况,合理预测收入,申报非税收入计划,确保应收尽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与上年征缴数有较大差异的,应报告形成差异的原因。财政部门要以年初各预算单位非税收入预测数为依据,在编制政府预算时将非税收入纳入各单位年初部门预算内统筹安排。
(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导致部分单位追加经费使用率较低的问题。
截至2020年底,所有预算单位结存的追加经费全部按要求使用完毕。针对追加经费使用率较低这一问题,财政部门要在预算执行上规范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原则上通过调整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渠道解决。除应急救灾支出外,一般不再调剂追加预算。因情况特殊,确属急需解决的重大事项需追加预算的,应按程序报人大批准,并根据当年实际可支出金额下达预算指标。督促预算单位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预算执行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预算指标管理系统设置不规范,基本支出科目与项目支出科目录入指标系统存在混淆行为,导致部门单位列支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时出现混乱情况的问题。
县财政局已要求相关技术人员调整了预算指标系统中的有关科目设置,从源头上杜绝了此类问题的产生。同时加大对业务股室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各股室业务人员严格遵循指标系统操作指南,按规范操作处理各项日常业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部分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底,以上专项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项目实施单位。财政部门今后将对手续齐全的专项资金加快下达进度,及时下达指标,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7家单位项目支出绩效低,项目预算执行率不到80%的问题。
县财政局一是加强对预算单位贯彻落实《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预算单位法律法规意识,规范预算执行。二是在支付系统内设置单位汇总预算执行进度表,在决算群对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对执行率偏低的单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通告,督促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三是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预算部门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二)项目推进迟缓,专项绩效管理仍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4家单位2019年度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截至2020年9月尚未完工,涉及专项资金11笔,项目总金额12400.5万元,未拨付金额2654.47万元,占比21.41%的问题。县财政局已督促以上4家单位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0年12月底,已促进拨付结余资金1149.56万元,尚未拨付资金1504.91万元。结余原因主要为中标施工单位工程质保金,目前正在进行工程结算,待结算审计后及时支付。
二是2家单位专项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到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200万元的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县财政局已督促以上两家单位将专项资金全部分解下达至实施单位和项目。
三、部门财政收支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收支管理不严,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尚需加强的问题。
一是43家单位未推进公务卡结算,大额使用现金支付,涉及金额15184.82万元的问题。截至2021年1月底,全县已有29家一级预算单位启用公务卡,办卡397张。其余单位全部通知到位,正在办理之中。今后进一步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县纪委、县财政局联合下达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隽财发﹝2019﹞51号)文件要求实行公务卡消费。同时加强财政监管和培训,严格现金支付。通过公务卡绑定微信和支付宝,实现“第三方支付”的方式,解决公务卡受理点少、用款不方便等问题,进一步推广公务卡使用。
二是3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涉及金额154.27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责成以上三家单位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分配使用财政资金,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2家单位白条抵库,涉及金额69.96万元的问题。以上2家单位已组织专班,对所有借欠款及白条抵库进行了全面清理追缴,并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明文规定不得出现新的借欠款和白条抵库现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2家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从乡镇零余额账户支付到乡镇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2302.41万元的问题。以上2家单位代管资金专户已上线国库支付系统,将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直接拨付到商品和服务供应者或者补助对象,禁止将财政资金从乡镇零余额账户拨付到乡镇实有账户。
(二)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4家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到位的问题。以上4家单位已全面落实整改,补齐相关采购备案手续。
二是5家单位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87.04万元的问题。以上5家单位已将应计资产补登记为固定资产账目。
三是12家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以上12家单位已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制订应收账款的催收制度,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对应付账款严格控制规模,加快拨付进度,及时进行清理,保障资金正常运行。
重点企事业单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县中医院审计发现的问题。
1.对涉嫌挪用公款561.65万元、违规支付南门分院承包终止时新添设备和库存药品款41.88万元、公费旅游2.16万元的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处理。
2.县中医院住院楼工程土建项目超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提前支付工程款758.82万元,在未竣工结算前超合同总价支付工程款293.32万元的问题。县中医院在2020年11月7日完成审计结算,审定工程造价为1452.73万元。
3.县中医院违规举债4笔6242万元的问题。
(1)2018年6月30日向职工集资212万元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退还职工。(2)2019年6月16日向平安点创有限公司融资3000万元,已于2021年4月14日偿还完毕。于2021年3月26日从湖北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完成银行贷款与融资公司借款置换。(3)2018年9月5日向君创国际融资有限公司融资1000万元,截止至2021年3月份已经偿还692.81万元,余款因资金原因无法一次性偿还,只能安排按期偿还。(4)融资担保2030万元(其中支付武汉腾飞高科医学技术有限公司1200万元)。县中医院已中止合作,将账户留存款636.08万元退还给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已与武汉腾飞高科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由其负责偿还借款。
4.违规将科室承包、外包或采取合作经营的问题。
(1)南门分院采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给个人经营的问题。
①县中医院已中止南门分院目标责任制合同,将南门分院作为医院科室管理。②对南门分院药品、材料、设备、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由医院接收,从盘点之日起,南门分院所有药品、材料不得自行采购,只能从医院调拨,设备和固定资产购置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医院统一购置。③取消原南门分院银行账户,南门分院收入款项经财务科结算人员审核后缴入医院指令账户,南门分院支出按医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执行。④整理南门分院人员资料,临聘人员按现有登记在册人员纳入医院临聘人员统一管理。
(2)违规将骨科及手足外科业务与外部单位采取合作分成形式经营,且未按协议结算致使医院少收收益117.3万元的问题。
①县中医院中止骨科合作合同,并在2020年6月结算时将医院少收收益117.3万元收回。②将骨科收入、支出纳入院方统一管理。③为提升业务水平,借鉴外部丰富技术资源,骨科聘任专家及管理人员按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其工资待遇按医院相关方案执行。④加强骨科业务管理,严格管理制度。
(3)违规将8个医疗项目与外单位合作经营的问题。
①县中医院中止了所有医疗(检验)项目合作经营。②试剂采购在原招标平台中标价进行折扣。生化检查试剂4折,常规检查试剂5折,化学发光试剂6折。于2020年底将所有2019年6月后入库检验试剂按本规定重新进行结算,已结算完毕。
5.资产处置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60.09万元的问题。县中医院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催收。
(二)县恒丰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依法应招标的建设项目未招标或项目先设计后招标,三个项目涉及资金1112.9万元的问题。县恒丰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彻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违规支付工程补偿款9.7万元的问题。县恒丰公司已将违规支付的工程补偿款追回。
三是未按规定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116.02万元、滞留代扣的个人集资利息所得税30万元的问题。该问题已移送至县税务局,县税务局对漏缴税金进行了征缴。
四是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应收未收周正房地产公司联合贷款担保费用9.37万元的问题。县恒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与周正房地产公司结清了贷款帐目,并收回联合担保费用9.37万元。
五是工程款支付无依据,涉及金额4万元的问题。县恒丰公司已补齐相关支付凭证及附件。
(三)原湖北咸宁咸运集团通城恒通运输有限公司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应缴未缴职工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原恒通公司经总支研究决定自2020年元月份起,对在岗职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因资金原因,内退和退休人员暂未投保,住房公积金待度过当前困境之后考虑进行缴纳。
二是违规多头开立银行账户的问题。原恒通公司对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现已注销了两个闲置账户,正在对不常用的账户釆取过度、清零、注销的程序根据情况进行部分注销。
三是监管不力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涉及金额283.85万元的问题。此问题已被县纪委查处。2016年购进的十八台车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已经完全失去使用价值,计划按程序申请报废处理,公司已经制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按“三重一大”的规定处理重大事项,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四是固定资产整体出租未经第三方资产评估,且未进行公开竞标的问题。恒通公司总支研究决定,对市场价值低的门店,根据门店面积、位置,结合相邻租金价值,部室集体研究确定租金。对市场价值高的门店,必须以第三方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再进行公开竞标。如:恒通大厦租赁权拍卖,铁柱物流城兴发钢材已请第三方价值评估,公开竞标正在进行中。
五是超员招工45人的问题。该问题已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查处,现正在进行人事制度改革,消化裁减人员,减轻企业包袱。
六是违规向职工集资,涉及金额80万元的问题。县恒通公司已将违规集资款归还至职工个人。
五、重点民生资金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县医疗保障局与县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余额不一致的问题。县医保局成立专班,将财务账簿与县财政局提供的2019年以前年度城镇居民及原新农合财政专户电子账目相核实,查出产生差额原因,并进行了调账处理。
二是工伤预防宣传费用报账手续不规范,涉及金额合计7.98万元的问题。县医保局补齐相关报账手续,并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加强工伤基金各项支出报账审核手续,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5个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定,未批先建的问题。目前,以上5个项目已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二是9个项目违规多计多付工程款,涉及金额203.62万元的问题。建设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对因多签证工程量而多计多付的工程款予以退回。
三是7个项目违规转分包,涉及金额1974.91万元的问题。县审计局对部分违规分包中标单位进行了处罚。建设单位在以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杜绝项目转分包的发生。
四是5个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以上5个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竣工决算手续。
五是5个项目未招投标或先施工后招标,2个项目随意变更设计的问题。建设单位加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彻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县扶贫办对未享受“两补”的13名建档立卡残疾人进行了入户调查,并督促县财政局、县民政、银行等部门对接联系其本人办理申报,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完成及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县扶贫办对空置的安置房调整至有住房需求的贫困户,对拆除的旧房组织专班实地考察,目前已完成复垦工作。对安置房屋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了修缮,统一搭建防水隔热顶棚,确保住房安全可靠。
三是产业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县扶贫办将加大对扶贫项目的后续管理管护力度,确保项目建成后贫困户真受益,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污染防治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是违法占用基本农田2宗,面积9.6亩的问题。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要求对其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耕复绿。
二是6个投资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直接开工建设的问题。截至2020年底,以上6个项目建设单位已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办理《环评报告》。
三是2个项目违法挖山取土洗沙毁坏山林,涉及面积3680.81平方米的问题。县森林公安局对违法挖山取土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违法挖山取土原址进行了复耕复绿。
四是1个项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建设单位细化了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了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已全部完工。
五是个人无证违规开采矿产资源,开采量1.19万吨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无证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的个人停止违法行动,现已立案,正在处理中。
六是1个自来水厂出水检测不合格的问题。塘湖镇政府为彻底解决供水质量不达标、水量不够的问题,2019年投资370万元对自来水厂制水设备进行全面更新改造,目前改造全面完成,经检测,水质达标,水量充足,群众满意。
七、进一步推动、落实整改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审计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监督制度。审计整改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环节,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和建议,强化审计整改,是当前加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和高端绿色发展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措施、动真碰硬狠抓整改落实。
(二)强化部门监督合力,加强跟踪督促检查。
注重加强审计与纪委监委、巡察办、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联动,同时发挥人大监督、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等制度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整改事项,相关部门能按照职责分工与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对审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和其他事项,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及时跟进,及时处理。深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在更高层面上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
(三)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治理能力。
为提高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视,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水平,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同时,为了维护整改工作的严肃性紧迫性,建议制定相关整改情况督查工作方案,并将各责任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进行通报,有效地督促和推动各项整改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