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 第6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56029/2019-09635 文       号 :

信息分类: 2018建议提案

发文机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通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 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17日

有效性:

通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

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游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通城一中教师编制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按学校实际需要核定编制的问题。今年8月份,县编办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隽办发〔2017〕37号),结合学生实际数,对我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了重新核定,共核定教师编制控制数3565名,较2006年核定的增加120名。其中县一中核定教师编制控制数258名,较2006年核定的237名增加21名。

关于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确保队伍稳定的问题。为保障全县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教师队伍稳定,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2018年4月第1期编委会已明确:要规范中小学校教师流动,控制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向教育系统借(调)教师;要出台高中教师补充机制。目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编办四家已联合拟订了《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通城县公办中小学教师流动调配暂行办法》、《通城县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初稿,待年内召开编委会再上会讨论。《通城县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暂行办法》规定:我县三所高中教师补充可采取统一组织招聘、专项招聘和人才引进等形式进行;对于通用性强、同质化高的岗位(学科)原则上实行统一组织招聘;对专业性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核准后可以实行专项公开招聘;对较高层次岗位可实行人才引进,各校可根据本单位发展实际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在本县人才政策框架内合理确定引进人才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今年县纪委、人社、教育、编办等四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教育系统“吃空饷”进行了清理。今年春季,共有41名教师不在岗,其中县一中有11名不在岗,工作专班将提请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常年不在岗的教师进行清退,腾出编制可以补充教师。

关于提高教师地位改善教师待遇问题。近几年,全社会都在提倡尊师重道,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教育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今年,为推进我县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确保教师工资待遇按政策落实,县编委下文成立了通城县教育资金管理中心,将全县公办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提供保障。所有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工资由县教育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按月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离退休教师退休费由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同时,建立教育教学奖励考核管理机制,设立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设立名师、名校长奖,并发放一定的奖金。

感谢您对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支持!


                              通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主要领导:吴峥嵘     联系电话:4338830


              经 办 人:黄旺平      联系电话:433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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