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56029/2019-10335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2018建议提案
发文机构: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09日
有效性:
吴邦文委员:
您提出的“惠及老百姓使用天然气的请求”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您的提案后,组织县天然气公司相关技术人员到实地走访、勘查,对此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
我县城区管道天然气项目于2012年引入通城,为加快我县城市天然气工程建设步伐,落实“三同时”要求,提高天然气利用率,县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9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天然气工程建设及推广使用的通知》(隽政办发[2013]77号)文件。目前,开发居民用户约8000户(已供气4560户),发展商业用户57户,工业用户6户。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快速,共埋设天然气中压管线40公里,城区环状管网已基本建成,形成“一环两纵”布局。其中玉立大道天然气输配中压管线于2015年5月全线贯通并投产运行,该段管线基本辐射玉立大道沿线区域,但周边居民住户因暂不具备燃气管道铺设条件,而未能用上天然气。
新塔社区铁柱片区是城郊结合部,居民住宅楼多为一户一栋楼为主,居民点分散且不规则。天然气公司针对独栋单户比较集中的隽水镇银城新村做过试点,推广难度较大,主要存在施工成本过高,庭院管道地埋和架空管施工协调难度大,部分居民不理解阻工,导致工程建设停滞,当地居民“望管兴叹”!为能使您社区居民早日用上天然气,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居民集中点以社区为主导集中登记整体报装,庭院管道由社区组织负责管线开挖回填,天然气公司负责施工设计、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管理和工艺设备及安装维护等;二是对暂时未能用上天然气的居民用户,使用液化气能够享受更优质的服务,要求各液化气经营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发放安全用气宣传单;三是要求天然气公司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天然气项目建设的步伐,提升城区天然气使用率,力争使更多的用户早日用上天然气,使管道天然气这一惠民工程惠及更多的通城居民。
特此答复。妥否,请及时反馈。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