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56029/2019-10323 文       号 :

信息分类: 2019建议提案

发文机构: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09日

有效性:

葛果、刘秋香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通城县房价上涨过快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确保群众购房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两年,通城县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上扬态势,受村镇居民进城置业意愿和城内棚户区改造影响,购房需求增长迅速,销量增幅不断上升市场销售较旺,开工火热,同时,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幅较大,2018年商品房销售面积31.82万㎡,比上年度增长7.5%;年商品房销售总额11.23亿元,比上年度增长38.6%;商品住宅销售均价3350元/㎡比上年度增加500元/㎡(其中2017年12月份均价2850元/㎡,2018年12月份均价3960元/㎡),年末对比增长了1110元/㎡2019年一季度,销售面积11.57万㎡,住宅销售均价3994/㎡,价格趋于平稳。

县委县政府通过合理部署、科学规划、加强调控,强化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本目的是更好地解决群众的住房需求,确保群众购房安全,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开发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市场管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我县房地产市场整体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主旨是调节控制商品房总量,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将一般性的保障性住房作为体系的主体,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建设力度,使区域房屋供给达到平衡状态,同时健全二手房及服务租赁市场,缓解房价上涨、住房数量不足的情况,使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良好。目前,我县共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880套,其中政府开工建设1196套(宝塔光电项目612套、坪山孵化园项目584套)、采购495套(新客运站项目),规划总面积9.05万㎡,总投资1.8亿元;五里镇、塘湖镇、北港镇、沙堆镇4个乡镇开工建设189套。

二、制定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进入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审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利用非法集资等手段参与房地产开发。严厉打击擅自变更房地产项目、违规交易、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不正当行为,从源头上控制房地产市场炒作行为,引导和调节住房需求,鼓励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加大了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违规宣传、违规销售等行为,加大对开发企业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力度。2018年房管局下发整改通知11份,对8家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严格执行预售许可制度,规范房屋交易行为。预售商品房必须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查商品房是否符合预售条件,严格控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商品房,不得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意向金、订金、定金,商品房预售必须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同的网签备案,基本杜绝一房多卖的现象。

四、规范预售资金管理,防范房屋交易风险。严格按照《通城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并通过销售系统与购房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房人应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预售资金专户外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安全使用,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实行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项目10个,监管资金6.75亿元,其中重点监管资金1.68亿元。

五、加强销售价格管理,规范交易价格行为。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必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 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做好明码标价 ,实行“ 一套一标”,并在经 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等内容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县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六、完善市场信息统计,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将房地产开发、销售以及二手房信息适当集中,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解决房地产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监测体系,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为居民选房、购房提供最大方便。

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信用管理制度。引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规范信用管理制度,把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示信息数据。利用信用服务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将信用较低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频次,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意识,约束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一是与通城电视台联合设立了《小青看房》栏目,进行政策宣传、楼盘推介、违规曝光;二是发布《通城县房地产管理局至广大购房户的一封信》,在各楼盘显著位置和城区范围内大街小巷进行张贴,提高广大购房户的维权意识。

特此答复。妥否,请及时反馈。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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