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22382 文       号 :

信息分类: 2022建议提案

发文机构: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主题分类: 水利

名       称: 关于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县政府督查室

室转来关于建立健全陆水流域保护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机制的提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陆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在健全陆水流域保护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机制方面采取如下措施:

  1. 科学规划,依法许可采砂。为保障砂石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水生态环境安全,通过征求环保、自然规划、交通等部门的意见,编制了通城县河道采砂“十四五”规划,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对河道采砂依法实行许可。

  2. 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自觉保护水环境意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媒介及竖立宣传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咸宁市陆水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民众对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意识。

  3. 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制定日常巡查制度,成立巡查工作专班,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方式,对非法采砂和其他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最大限度地杜绝水事违法行为发生。

  4. 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咸宁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2年季度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每季度组织陆水河沿市县开展的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对违规采砂和其他水事违法行为由所属县市进行整治打击。二是水事监管责任授权到各乡镇,加强属地管理责任。三是加强与公安、交通、环保、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及邻县市联动监管和执法力度。构筑纵横联合的执法体系,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确保水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

特此答复。

通城县水利和湖泊局

20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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