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595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2022建议提案
发文机构: 通城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
名       称: 对县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吴清龙、李梦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危险非法驾驶摩托车行为严格管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提出的建议,提得非常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向县政府申请将摩托车管理纳入社会化管理范畴,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做好摩托车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驾驶证考试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管理。
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查隐患、强管理、保安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电动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在道路上违法载物、载人,未悬挂号牌以及加装遮阳棚等危害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针对我县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数量多,驾驶员法律意识不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等实际,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平面媒体、微信、微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驾驶违法行驶、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严重危害性,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在交警宣传阵地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靠右行、戴头盔”等标语,提醒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通城县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隽综交(2022)8号文要求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源头监管力度不够、违规售卖超标车”等问题,积极开展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争取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感谢您对通城公安交通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主管领导: 葛奇志 联系电话:18995828432
经办人: 刘兴志 联系电话:18995828456
通城县公安局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