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1453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发文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关于印发通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通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版)》已经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做好《通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版)》的宣传解读。各单位要在全省统一的实施规范要素基础上,补充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公电话等个性化要素,形成完善的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申请材料、审批环节、中介服务、收费等,但可以作出有利于企业、群众的合理优化调整。列入《基本目录》中的政务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附件:通城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3年版)
通城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