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堆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0317 文       号 : 沙政发〔2021〕2 号

信息分类: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文机构: 沙堆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关于印发《沙堆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经党委政府研究,《沙堆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实施方案》已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沙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6日        



沙堆镇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工作方法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有备份。

(三)落实“五保一”保包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辅警、1名村医组成。镇驻村干部为包保专班负责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辅警负责外部环境安全秩序,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管理和信息上报,村医负责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村(社区)要建好管控组落实情况及管理情况台账留存备查。

(四)四项硬举措监督服务。一是包保专班应每3天上门核实1次观察对象的自行监测情况,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二是密切关注身心健康。居家隔离期间,得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后,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采集标本开展检测与排查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同样做好居家隔离。三是建立互邻监督机制。重点构建以家庭防控为基础,自报与举报、自我监督与邻里监督相结合的互邻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的“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力度。观察对象要自觉地在医学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向管控人员报告,否则按有关违法法纪处置。

二、工作要求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排后确定,具体时间应有充分的证据佐证,如实名制飞机票、火车票等,如无法准确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到达州时间,应将排查到的人员的当天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一天。

2.居家隔离人员观察期满解除隔离流程

重点关注对象(境外返乡已集中隔离完毕、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五保一”包保工作专班对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所在地村医负责对其进行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在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症状的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由村(居)委会毎日汇总名单后,向镇指挥部后解除居家隔离。同时,村(居)委会做好动态管理,并保留好观察对象的监测台账记录。

三、注意事项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外泄。

(四)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配个管控人员管控的,被认定后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附件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附件2:温馨提示告知书

附件3:监督提示卡

附件4: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居家医学观察监测登记表





附件1

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

当前正处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为防止疫情持续扩散蔓延, 需要我们所有人齐心协力、众志成城.为此,我自愿在2021___月___日至 2021___月___日期间,在居住地(详细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同时郑重承诺做到:

1.自觉接受所在村(社区)或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密切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2.自觉落实防控措施,绝不外出,杜绝会客,不离开隔离场所。

3.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接听管理人员的电话询问,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

4.每天自测体温,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汇报;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胃疼等相关症状主动及时报告,不瞒报、不谎报、不迟报。

5.做好个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防护,教育引导共同生活人员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6.不擅自传播未经证实的不良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利用网络、电话等手段,配合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8.不做任何违反法律制度的事情。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10.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内应空气新鲜,温度适宜,定期开窗通风。注意护理,正确的洗手,保持皮肤清洁,防止交叉感染;

11.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要勤洗勤晒衣服,用过的物品、餐具应彻底消毒,接触到的地方应擦拭消毒。一般常用含氯的消毒液(如“84”消毒液等)浸泡或煮沸消毒。

承诺人:                       话:___________

(亲笔签名)                  2021___月___日

承诺人单位或管理部门:       联系人:____________

咨询电话: ___________        2021___月___日



附件2

温馨提示告知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迅速,危害性大,为了您和家人以及他人的健康,现将居家医学观察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请您从返乡之日起,居家医学观察14天。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应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拒绝一切探访,不得外出,如遇特殊原因必须外出,需经包保工作专班评估批准,并佩戴好一次性外科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应向指定的包保工作人员报告居家医学观察情况,并主动配合接受健康监测服务,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出现发热或者其他不适的,第一时间主动上报。对不配合或拒不执行的人员,由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实行集中医学观察,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房间或与其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保持一米以上间距,并做好佩戴口罩、手部消毒及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您全家人的健康是我们防控的宗旨!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3   

监督提示卡

  

此户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返隽人员,正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请周边群众保持健康距离,并进行相互监督。

举报电话:




附件4

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居家医学观察监测登记表

姓名:          联系电话:            现住址:                

返乡类别:中高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     

监测日期

临床表现

核酸检测

抗体检测

监测人

备注

体温(℃)

有无症状

检测日期

检测结果

检测日期

检测

结果

序号

日期

上午

下午

发热

咳嗽

乏力

腹泻

其他





















































































































































































包保专班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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