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总结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04869 文       号 :

信息分类: 政策执行及落实情况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2021年通城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24日

有效性: 有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20〕94号)以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意见》(鄂市监竞争函〔2021〕2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订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业务股室、各基层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现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

培育和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提升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为重点,确定湖北平安电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重点帮扶对象,帮助制订商业秘密保护指引,并要求同劳动者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措施进行有效梳理,查找商业秘密风险,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制定制度建设方案或提出建议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二)查处防疫物资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重点查处防疫物资口罩、防护服、红外体温计(额温枪)、呼吸机、检测试剂等五类防疫物资及其熔喷布、无纺布、红外传感器等重要原辅材料的产品质量、市场价格秩序、认证检测、执行标准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56人次,检查口罩生产企业4家。检查中未发现有产品质量和价格等违法行为,但发现1家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未在标准服务平台公开及1家企业的产品标识上条形码标注错误,责令企业进行了整改,等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对企业或商品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查处互联网、电子商务、直播平台领域不正当竞争行

为。重点查处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某外卖平台在通城胁迫老商家二选一,要求商家和其他平台合作就涨点服务费到23%。对于新商家要求缴纳500元保证金,保证不上其他平台,不然对扣除保证金等,对其进行调查了解,根据举报内容我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先后对我县多家在该平台内的经营者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要求责令改正。

(四)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政策清理工作,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内部工作机制,结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开展了自查,截至11月,共清理新增政策措施文件21份、存量政策措施文件13份,未发现反不当竞争的有关规定,实现反不正当公竞争工作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附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