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重要决定事项 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2023 文       号 :

信息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机构: 县政府督查室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名       称: 关于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重要决定事项 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2021年4月份,县政府督查室采取书面督查、随机抽查以及实地检查等方式,对2020年122021年2月期间召开的县政府常务会和县长办公会进行梳理归纳,对会上明确的重要决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梳理

2020年122021年2月,召开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20次(县政府常务会7次审议议题53个、县长办公会13次),明确重要决定事项27项。

1.县政府常务会明确重要决定事项24项。其中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上级会议、文件精神4项,审议《通城县“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通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等实施方案、奖励办法15项,听取农产品电商城、公务卡结算等工作情况汇报5项。

2.县长办公会明确重要决定事项3项。分别是加快推进通城县全域国土绿化重点项目、研究解决锡山城市公园建设相关事项、推进象鼻咀至月田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工作。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方面,大部分单位重视程度高、工作合力大,工作整体完成较好。能够做到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做到早安排、早动员、早启动、早见成效。如:县财政局组织了公务卡使用培训大会,2021年4月1日在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中央、省、市各级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相关政策进行整理,按省级要求完成了11个乡镇耕地“非农化”摸底调查,并上报咸宁市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修改完善《中国中部(湖北通城)高端线材行业协会暨创新发展论坛活动方案》,并于2020年12月29日成功举办招商大会。

另一方面,资产权属不清、工作相互推诿的情况仍有发生,部分工作进展缓慢2021年2月7日,政府主要领导在第3次政府常务会明确要求:对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收益减半,但8%的标准支付收益保持不变,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确保在2月底前全面征收、整改到位。2月23日、3月16日,县发改局分别对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隽水镇、关刀镇、麦市镇、五里镇等7家单位进行现场催收和送达《关于上缴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收益的通知》,收益金额1042.7万元。截至4月9日,以上单位仍未上缴相关收益。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县政府重要决定事项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如期完成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督办检查,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对重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工作中推诿扯皮或进展缓慢的单位,被县政府督查室通报2次的,将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被县政府督查室通报3次及以上的,将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

三是明确奖惩标准,严格年终考核。对此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和完成工作的3家单位(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开发区),将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此次工作执行不力,落实县政府决策缓慢的7家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隽水镇、关刀镇、麦市镇、五里镇),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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