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3月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3982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机构: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名       称: 通城县政府门户网站2021年3月份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水平,根据市政府督查室《关于2021年一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现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前存在问题
(一)政策解读不到位
截止目前,通城县政策法规栏目涉及国计民生的政策解读数量不足3个,发布的文件几乎未做政策解读。该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请各相关单位迅速在政府网站政府文件栏目中找到本单位发布的文件进行解读并做好相关链接。
(二)栏目未更新问题
1.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规划信息”栏目;
2.县审计局未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统计分析”、“统计月报”栏目;
3.县财政局未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财政专项资金”栏目;
4.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未更新“公共事业建设”下的“救灾生产”栏目;
5.县安监局未更新“公共事业建设”下的“扶贫栏目”及“安全生产”栏目;
6.县应急管理局未更新“公共事业建设”下的“突发公共事件”栏目;
7.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未更新“公共资源配置”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栏目和“房屋拆迁补偿”栏目;
8.县科经局未更新“企业信息”栏目;
9.县住建局未更新“房地产市场”栏目、“棚户区改造”栏目以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栏目。
(三)应主动公开信息未公开发布
新栏目“地方部门平台链接”下的“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未更新完整的单位有:县档案馆、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平台链接下的“领导信息”更新不完整的单位和乡镇有: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麦市镇、塘湖镇、关刀镇、石南镇、沙堆镇、大坪乡。
(四)新媒体管理工作
1—3月份,经抽查我县新媒体运行情况整体较好。根据省、市对新媒体管理“应备尽备、应并尽并、应关尽关,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请已完成新媒体备案的单位持续保持信息每周更新,其它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而没有备案的部门,迅速到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完成备案并保持内容更新。
(五)“云上通城·云上政务”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已入驻云上通城的单位有: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商银行、县供电公司、县环保保护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济开发区、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县水务集团、隽水镇、马港镇、北港镇、关刀镇、大坪乡、五里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等25家单位入驻并上线运行。
未入驻的单位有:沙堆镇、麦市镇、石南镇、塘湖镇、四庄乡、县教育局、县税务局、县招商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科经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烟草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恒通公司、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县供销社、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县一中、县城发集团、县大溪湿地公园等。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政务公开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要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政务公开常态工作,加大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标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明确专人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同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及云上通城对接联系,对照通报问题迅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在4月底前必须整改完毕。
三是全面加强督查推进政务公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政府督查室将每月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对因单位不重视、限期内未将问题整改到位的,县政府督查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将提请县领导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政府网站工作联系人:张卫宇,联系电话:13807244071;新媒体备案工作联系人:聂磊,联系电话:13307244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