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21年政府系统执行力督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11192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机构: 通城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名       称: 通城县2021年政府系统执行力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为进一步量化考核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工作绩效,县政府办公室按统一标准对各单位2021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整体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都能够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切实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县交通运输局推动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省政府重点前期推进建设项目;县林业局争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试点县建设单位奖励资金500万元,获得中央林业改革资金1170万元;县水利和湖泊局积极争取水利项目建设资金1.49亿元;县农业农村局争取上级项目16个,共到位资金1.465亿元。其他各单位在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也分别做出了贡献。
经统计,县直单位综合得分情况排位靠前的有: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得分情况排位靠前的有(参照市里做法,开发区列入乡镇一并考评):隽水镇、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塘湖镇。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均能够按要求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但是依旧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各单位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
一是个别单位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重视,没有做到高质量、按时限反馈。如:在办理《关于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通城期间有关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工作中,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在2022年1月8日前报送办理情况,但县科经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住建局、县中医药产业办没有按期回复落实情况,有的单位在县政府督查室多次电话催办后仍没有报送办理情况,直至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工作提醒函后才予以报送,一些单位报送的材料内容空洞,敷衍了事,严重延误工作。二是交办工作不催不动,主动性不够。如:在办理《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相关信息具体批示要求》工作中,县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14日将市、县领导批示内容转各相关单位,要求抓紧时间逐一研究落实,并在2022年1月6日前报送办理情况。但县教育局、县民政局时隔一个月都未进行回复,直至县政府督查室多次提醒并发送工作提醒函后才报送。三是对工作人员日常管理不严、教育培训不够。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有的单位文件管理登记不规范,甚至到了要求报送的日期还没有找到县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文件,也不知道单位具体承办人;有的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简单的做“中转站”和“传声器”,将办理要求转业务科室后撒手不管,至于有没有落实既不跟踪也不反馈;有的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甚至对超期未办件的督办催办置若罔闻、麻木不仁,有的态度差、不配合、不耐烦,是典型的不讲政治、政令不通的表现。
(二)办理工作质量不高
一是调查内容核查不全。部分单位“重报告轻办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对交办事项现场调查不够,在未核实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就匆忙形成报告,造成基本事实不清。如关刀镇办理的《2021市长批示件第121207号(字189)》文件,第一次报送时对事实情况了解不全面准确,被县政府督查室予以退回,第二次报送时实地调查时间多次改动,与第一次报送情况不符。二是行文不够规范。承办单位普遍存在行文不严肃,报告内容不全,基本情况、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含糊不清;有的单位无红头文件、不盖公章、无联系人,有的回复报告语句不通、错行漏段。有时县政府办公室即使在通知中明确提供了回复格式,但仍有一些单位不按照要求进行回复。如:在报送《关于争取国务院、省政府督查激励有关事项落实情况》工作中,通知文件已明确要求回复内容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但截止报送时限,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经局、县人行等单位报送的材料仍然没有经过主要负责人签字审阅。三是回复主体不符合要求。根据工作程序,文件一般转至各乡镇、县直单位办理,也应当由承办单位进行回复。但有少数部门在办理回复时,安排其二级单位直接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督查室,回复主体和承办主体不一致。如:县城发集团、县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在办理回复时存在此类问题。
(三)纪律意识还需增强
一是会议迟到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大部分单位都能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县政府通知的有关会议,但仍有少数单位会议纪律意识淡薄,迟到、未到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如:在2021年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会议中,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迟到。二是超期回复情况较为普遍。根据上级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转办的文件均明确了回复日期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办理回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单位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予以回复,且从不与交办工作科室进行对接沟通,有的经过多次督办仍然拖延,回复缓慢。如:在办理《2021年民营企业反映问题的督办通知》工作时,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港镇回复时间超期。在办理《关于<咸宁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规划(2020—2035)>征求意见的函》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多次联系催办,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意见依旧超期一个月。三是安全保密意识有待提高。省、市、县对保密工作均提出了严格要求,多次要求各单位进行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但在文件办理过程中,仍然有个别单位保密工作不规范,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
在工作中存在以上问题,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工作作风不实造成的。少数单位及其部分干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上级交办的任务重视程度不够,只求工作过得去,不求工作过得硬。二是存在畏难情绪。对一些难以化解的矛盾问题,习惯性的推诿拖延,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三是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存在应付式工作、被动式工作的现象,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执行力是政府的第一能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务必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政府工作,提升能力谋发展、健全机制抓落实、改进作风提效能,确保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落实落地,确保政令畅通。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各单位既要注重办理回复,更要注重工作落实,要将解决问题作为核心目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办理回复要有问题概述、基本情况、是否属实、调查和处理情况、反映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办理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等要素。对明确要求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送的,必须签字后报送,有佐证材料的,以附件形式一并报送。对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政府办公室申请延期办理;对存在争议的交办事项,要与县政府办公室沟通复核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再另行交办。
(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照此次通报的各类问题,各单位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做到真改实改。对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要严格对照有关要求,认真调查处理;对上报内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送材料的格式规范性、内容真实性,不得出现漏报、瞒报、虚报的情况。对于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县政府督查室将坚决予以退回,重新办理;对于两次被退回办理的,将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对于三次被退回办理的,将进行专项通报批评并提请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相关单位以及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
(四)进一步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严格按照《通城县督查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对政务督查办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全年评分按百分比核算后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落实迅速、办理质量高的单位,按件数予以加分,每半年对得分靠前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交办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县重点工作推进的,对办理不符合工作程序和要求被多次退回的,县政府督查室将对办理单位的年终考核予以扣分,并每半年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因同一类型事项被通报批评的,将提请县政府领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