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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16549 文       号 :

信息分类: 招考录取

发文机构: 通城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       称: 2023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单位、岗位、岗位要求、人数详见《2023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3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于6月9日至6月17日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发布。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通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如吸毒、性侵、严重失信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0日至6月17日,8:30—12:00,15:00—18:00。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7日18:00。(节假日照常报名)

(二)报名地点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电子登记照片1张(jpg格式,像素为420×600,大小在100Kb以内,照片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jpg),到报名地点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报考人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同时被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报报名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内容:本人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到期未取得相关证件,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报考人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3.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4.国内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属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允许推迟到2023年8月31日之前持有,报考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2023年通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下载编辑填写,经报考本人核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

2.报考人需提供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报考人于笔试前3天内到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弃考。考生应保管好笔试准考证,面试和笔试使用同一准考证,免笔试考生的面试准考证另行发放。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岗位相关知识(70%)。

本次招聘按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规定,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官须仍在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优惠政策,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优惠。

考生参加笔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其它注意事项在准考证中说明。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采取其他适合的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须经过资格复审。对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0%+面试成绩×50%。其中“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总分+5)×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tc.gov.cn)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应聘人员符合《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的;

3.学历层次高的;

4.面试成绩高的。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的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支付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zgtc.gov.cn)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个工作日。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2.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工作人员及考生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0715—433912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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