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通城县中星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1-19968 文       号 : 隽发改审批〔2020〕729号
信息分类: 项目核准
发文机构: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名       称: 关于核准通城县中星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通城县尚东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通城县中星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实施通城县中星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421222-70-02-070059
二、项目建设地址:通城县隽水镇解放东路北侧、民主路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71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约94496.9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3128.24平方米,建筑密度39%、绿地率20%;住宅35679.75平方米、商业26948.4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1368.7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30051.4平方米、社区管理配套用房580.61平方米。商住楼4栋,每栋26层,总户数260户,商业楼为1栋三层,停车位共计754个,项目同时建设室外套基础设施工程、包含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道路、照明燃气、广场人防等配套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五、建设周期: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
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依法组织好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建成和发挥效益。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通城县中星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
建设项目名称:通城县中星商业广场建设项目 | |||||||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土方 | √ | √ | |||||
设计 | √ | √ | |||||
施工 | |||||||
监理 | √ | √ | |||||
基础设施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 |||||||
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 | |||||||
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 |||||||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 | |||||||
照国办发[2003]34号文件的规定,由我局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置。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