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中全覆盖开展帮办代办服务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32148 文       号 : 无
信息分类: 项目审批
发文机构: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名       称: 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中全覆盖开展帮办代办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中全面推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有关要求,在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全面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手把手”帮助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手续,“实打实”查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着力解决“材料重复提交、系统操作繁杂信息数据难以互通、多头跑”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真正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只交一次材料”,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暖心”。
二、实施范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通城县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 ),全面实行从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周期的帮办代办服务机制。
三、责任分工
1.县工改办 (县住建局 ): 负责统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工作,并具体负责县本级工程建设项目的帮办代办服务工作。
2.县发改局: 负责将项目立项 (核准、备案) 信息第一时间推送至县工改办(县住建局 )。
3.县直各审批部门: 负责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材料共享、技术支持,负责配合县工改办做好帮办代办服务工作。
4.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规定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实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的项目,申报主体仍是项目建设单位,相关法律责任关系不因帮办代办而改变。
四、有关要求
1.扎实做好帮办代办服务。县工改办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帮办代办工作,将其作为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负责,全流程开展帮办代办服务,“手把手”帮助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现全覆盖帮办代办。
2.严格执行“一张表单”。县各级相关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网贯通全流程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咸工改办发[2022]4号)文件规定,实行全流程“一张表单”申报,对于重复的材料和可以通过系统查询或部门协同对接获取的材料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确保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只交一次材料”。
3.及时全面查摆问题。在开展帮办代办服务的过程中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查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并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至工改办,由工改办负责梳理、分解、交办,并实行销号制管理,切实督促解决到位,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到位真正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4.强化工作实效。一方面,针对在帮办代办服务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在做好立行立改工作的同时,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积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建立一套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重复出现,推动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另一方面,要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氛围营造工作,为帮办代办工作高质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通城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