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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日期:2024-01-19 16:55 字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通过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有效地把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作风建设,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专人负责,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把好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到及时准确地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各类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环保服务和便民利民为设计主旨,采用模块化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了生态环境、部门动态、机构职能、业务工作、通知公告等多个公开栏目,为个人、企业及有需求的群体提供环保信息服务,针对公众参与度,供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了监督管理,凡是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校对,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到信息网站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202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5条,行政处罚2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1.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度还不够,工作力度有待提高二是对《条例》要求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方式上还把握不够准,仍存在信息公开随意性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四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还比较单一。

为更好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保证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措施,落实效果好。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严格按《条例》规定内容、时间、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四)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作为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责任制度等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顺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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