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旨在全面反映通城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审核把关等方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余亚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运智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
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务实、便民的工作原则,依法进行政务公开,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各环节责任。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发生。及时公布机构人员信息变更、政策法规调整等情况,保证公众获取的信息始终是最新有效的。
(三)加强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安局专栏,完善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查找便利性。加强公安局官方网站建设,提升网站性能和用户体验。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与公众形成良好互动。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便民服务”“咨询举报”等多个菜单,方便群众查询所需信息,公众号关注人数较去年增长9%,信息阅读量和传播量显著提高。
(四)强化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通过“一下三民”“千百万”等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处罚、打处案例、重大决策部署、社会治安情况等多个领域。全年共通过“通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通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59条,以多种形式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在社会治安情况方面,定期发布警情通报,包括刑事案件发案数、破案数、治安案件查处数等数据,让公众及时了解本地治安形势,增强安全感。在政策法规解读上,针对新出台的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以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详细解读,方便群众理解和遵守。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95 | ||
行政强制 | 6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在处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程序合法、答复规范。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开展。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7 | 6 | 1 | 24 | 2 | 4 | 2 | 8 | 1 | 2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业务信息公开不够详细,如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还可以进一步细化。
2. 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在信息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3. 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存在重新媒体平台、轻门户网站现象,与群众的互动性不够,沟通交流还需进一步深入。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对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深入、具体。
2. 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机制,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3. 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公众展示公安工作动态和成果,增强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建设,及时回复公众留言和评论,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通城县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