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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度)

来源:通城县公安局 日期:2025-01-09 08:50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旨在全面反映通城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通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重要举措。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审核把关等方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余亚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运智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机制

始终坚持、公务实、便民的工作原则,依法进行政务公开,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等各环节责任。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发生。及时公布机构人员信息变更、政策法规调整等情况,保证公众获取的信息始终是最新有效的。

加强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安局专栏,完善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查找便利性。加强公安局官方网站建设,提升网站性能和用户体验。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传播优势,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与公众形成良好互动。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置“便民服务”“咨询举报”等多个菜单,方便群众查询所需信息,公众号关注人数较去年增长9,信息阅读量和传播量显著提高。

强化监督保障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通过“一下三民”“千百万”等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处罚、打处案例、重大决策部署、社会治安情况等多个领域。全年共通过“通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通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459条,以多种形式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在社会治安情况方面,定期发布警情通报,包括刑事案件发案数、破案数、治安案件查处数等数据,让公众及时了解本地治安形势,增强安全感。在政策法规解读上,针对新出台的治安管理相关规定,以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详细解读,方便群众理解和遵守。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5

行政强制

6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在处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程序合法、答复规范。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开展。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7


6

1

24

2


4

2

8

1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业务信息公开不够详细,如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还可以进一步细化。

2. 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在信息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3. 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存在重新媒体平台、轻门户网站现象,与群众的互动性不够,沟通交流还需进一步深入。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对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公开事项,确保信息公开更加全面、深入、具体。

2. 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机制,加强工作人员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3. 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公众展示公安工作动态和成果,增强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新媒体平台的互动功能建设,及时回复公众留言和评论,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通城县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 日起至202412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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