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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日期:2025-01-13 17:28 字号:

202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科学安排。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务公开责任制,各股室、局二级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明确了由办公室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就贯彻落实相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要求,指明方向,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落实《要点》,规范运行,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政务公开制度》,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我局以环保服务和便民利民为设计主旨,采用模块化管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了生态环境、部门动态、机构职能、业务工作、通知公告等多个公开栏目,为个人、企业及有需求的群体提供环保信息服务,针对公众参与度,供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使本部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9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9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需要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发生需公开回应及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不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也不够丰富;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2024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环保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扣环保中心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抓宣传,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以《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倡导公众积极参与、全面、合法的公开政务信息,以便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内容。

      (三)抓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监督。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局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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