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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09-25 08:35 字号:

2022年,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为目标,以优化服务为关键,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压实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决策内容,拟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二是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胡必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承办中心法治建设的相关事宜。三是细化工作任务。2022年4月8日研究制定下发了《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使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落到实处。

(二)学以致用,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一是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推动广大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二是制订方案实施。制定《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度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工作方案》,组织我中心工作人员年度述职述廉工作的同时进行述法考评。三是主动宣讲政策。到全县11个乡镇就乡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类项目和村级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调研,并上门宣讲《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联合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印发《关于村级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工作提示》,进一步规范村级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依法行政,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全面停止“两金”收取。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政策。1-12月份,免收“两金”项目标段数共328个,免收投标保证金共10.44亿元,免收履约保证金共4.66亿元,有效激发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活力。二是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目标,推行网上办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率,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不见面开标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见证管理。细化市场交易主体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严格管制交易现场出入人员,评标区域所有进出人员经办事项留痕,并增加现场巡查频率。截至目前,协助综合监管部门对328个项目的评标专家进行“一标一评”现场考核。四是落实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制定《通城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服务差错行为公示办法(试行)》,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差错行为4次,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移送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差错行为2起,协助行政监管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异议和投诉案件5起。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体制机制还不完善。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定位的事业单位,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对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再造等方面,现行“三定方案”缺乏相应的制度依据和职能支撑。

2.法治思维还不深入。中心虽然始终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位置,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但还存在学习广度深度不够,宣传覆盖面不广,法治思维还不深入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我中心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实施,持续提升职工法治理论素养,提高中心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应对风险能力。通过多种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开展开标评标见证服务活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三是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认真履行采购中心职责,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全面实行“阳光采购”,确保各采购单位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货物和服务需求。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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