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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日期:2019-06-12 15:20 字号:

通城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工作简报


通城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应查尽查  不重不漏

通城县顺利完成污染源普查查漏补缺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比对核实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9}4号)精神,根据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量核算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5月20日,县污普办结合市污普办下发的名录,收集整理各类污普对比名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清查名录、规模畜禽养殖场直联报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检查名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名单“散乱污”清理整顿名录、12369应急、信访名录等信息),组织各普查技术员进行集中比对核实;5月30-31日我县安排2名技术骨干到省污普办集中开展电力名录比对工作。开展多层次查缺不漏,进一步夯实普查名录库。

据统计,本次共比对各类名录企业1653家,发现与普查数据不匹配的有848家。其中,32家有纳入普查,370家于2017年已关停或取缔,2家查无企业,9家属于2017年后新建企业, 420家不在本次普查范围内,最终确定增补数量为15家(其中工业源14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1家)。在端午节后县污普办再次组织普查员入户,将漏查对象相关信息逐一全部补录到环保专网,确保普查对象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漏不重。

截至6月12日,我县按照“真实、准确、全面”的基本要求,顺利完成了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对比、核实、增补工作,确保强审通过率、提审通过率、核算完成率达100%。


下图为普查在企业现场填报相关信息和采集地理位置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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