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组将于近期进驻咸宁市,为切实做好我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根据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8年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鄂环督文【2018】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督察时间、对象及形式
省委、省政府已定于2018年4至5月,对咸宁市等四个市(州)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此次督察以“督政”为主,主要针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走访问询、个别谈话、案件交办、下沉督察和重点督察等方式开展。
二、督察主要内容
(一)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环境保护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近期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和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情况,包括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部署、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工作成效、目标考核、能力建设、责任追究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三)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包括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突出环境问题,重污染高风险项目规划布局控制不落实问题,重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举报且情况属实的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上级督办的重点环境违法问题等,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处理情况。
(四)生态省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湖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的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域环保修复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内河污染整治等情况,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后产能情况,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畜禽养殖和湖泊围网养殖污染防治等情况。
(五)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落实情况。我县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21个问题,93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整改完成的13个问题销号管理情况,2018年及以后要完成的8个问题是否达到整改序时进度要求,是否存在假整改、伪整改等问题;中央环保督察驻鄂期间交办的信访件解决和处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环境保护督察是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督察结果将移交组织、纪检部门,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任命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纪依法处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齐抓共管迎检工作机制。
(二)对标自查,充分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五个方面的督察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排查,摸清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全面收集、整理
2015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建立迎检档案。按照“九个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自查到位、整改到位、处置到位、汇报到位、对接到位)的工作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环保督察。
(三)及时响应,查处到位。督察期间,对督察组交办和省、市转交的信访事项,做到随交随办,及时办理、回复、反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落实整改,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情况和问责处理情况。对调查属实的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期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整改并及时报送最终结果。同时做好群众反响强烈的信访案件回访工作,化解群众信访矛盾,完成信访调查处理工作,确保迎检期间不出现重大信访案件。
(四)按时反馈,依法公开。对督察组交办的相关问题,要严格按照办结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实行“一案一卷”管理,每一个重点案件查处情况要建立一个详细的档案。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
(五)严肃整改,防止反弹。督察工作结束后,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继续做好问题的整改,坚决防止有关问题“回潮”和“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通城县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任领导小组组长、第一副组长,有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文件资料组、综合执法组、信访维稳组、宣传舆情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详见附件一)。
(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督察要求,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要细化内部职责分工,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迎检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硬化措施、完善制度,并将本迎检工作方案于4月9日前报县环指办,并且明确地区、本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负责督察迎检工作的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联络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并加入督察整改工作微信群,确保随时对接联系,随时接受任务安排。
(三)强化工作专班。从县水利局、住建局各抽调1名思想认识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到县突出环境问题指挥部办公室集中办公。县财政局拨付2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县行管局安排一辆公务用车,保障县环指办日常工作运转。
附件一
通城县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熊亚平 县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刘明灯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杨修伟 县委副书记
王兴电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新日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徐 望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朱凤英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田红强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侯红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吴 驾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伟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黎亮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杜艳珍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 松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旭明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皮海波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首秋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铁波 县纪委副书记
易一鹏 县公安局政委
李 亭 县环保局局长
孔凡丘 县财政局局长
汪向东 县发改局局长
曹临洪 县经信局局长
杜开平 县住建局局长
朱必堂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卢玲璋 县规划执法局局长
周益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刚毅 县工商局局长
柳旭阳 县质监局局长
罗新龙 县安监局局长
吴 彤 县水利局局长
李三明 县农业局局长
胡 斌 县林业局局长
雷明顺 县卫计局局长
胡建平 县信访局局长
熊金国 县畜牧局局长
陈 星 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杜海波 县政府政研室主任
吴赛花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曙辉 县接待办主任
戴 星 县电视台台长
吴鹤奎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黎智勇 大溪湿地公园管委会副主任
樊小珍 石南镇党委书记
赵伟岭 北港镇党委书记
郑 俊 五里镇党委书记
夏效禹 马港镇党委书记
黎记明 关刀镇党委书记
梅夏明 麦市镇党委书记
王玉坤 塘湖镇党委书记
黎云飞 沙堆镇党委书记
吴红艳 大坪乡党委书记
吴 琳 四庄乡党委书记
吴雄文 隽水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文件资料组、综合执法组、信访维稳组、宣传舆情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黎亮平
副组长:李 亭、曾 峰
成 员:毛 远、罗东青(联络员)
职 责:1.负责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反馈;2.负责衔接安排督察组与县领导沟通情况;3.按照督察组有关要求,负责筹备召开督察工作动员会;4.负责筹备召开督察工作汇报会;5.按照督察组确定的走访问询安排,负责指定专人协助做好协调落实工作;6.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7.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迎检工作进行检查督导;8.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文件资料组
组 长:皮海波
副组长:胡朝霞、杜海波
成 员:万召武、段亚军、葛熊斌、葛隽明、吴平波、邓龙辉、吴海鹏、李 学、吴鲁海、徐雄斌、童必胜、
杨奇斌、张彩平、黎智勇、金光明及各乡镇分管机关副职、卢世雄(联络员)
职 责:1.根据督察组要求,负责提供有关文件材料并做好资料的转接、建档和留存工作;2.负责文件材料起草工作;3.负责有关会议记录、汇总各组工作情况并报送每日工作简报和工作专报;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执法组
组 长:李铁波
副组长:易一鹏、李 亭、卢琳璋、吴 彤、朱必堂、李三明、熊金国、胡 斌、柳旭阳
成 员:刘旭兵、孔 虎、舒海岗、黄恒正、王艳甫、吴明涛、徐立新、熊 昊(联络员)
职 责:1.负责督察组现场检查点位准备、路线规划及巡回检查工作;2.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3.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访维稳组
组 长:黎凌飞
副组长:胡建平、熊金国、吴鹤奎、吴 彤、朱必堂、李 亭、各乡镇党委书记
成 员: 雷 伟、罗旺龙、杜清明、李雪明、宋剑锋、罗东青(联络员)·
职 责: 1.负责制定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预案,处理驻地群众信访问题;2.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及督察组驻地和外出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3.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 宣传舆情组
组 长:杨 松
副组长:吴新来、戴 星、陈 星
成 员:姜岳云、罗全新、丁宏伟(联络员)
职 责:1.负责做好督察组进驻信息公开工作;2.负责做好舆情监控及引导工作;3.负责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4.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奇峰
副组长:孔凡丘、李曙辉、吴赛花、杨黎辉、雷明顺
成 员:黎向荣、李 谦、张海意、罗 毅、胡华卫(联络员)
职 责:1.负责制定接待方案和后期服务保障方案;2.负责督察组食宿安排、办公设备和生活用品保障工作,做好督察组工作间、会议室和用车保障工作;3.负责在督察组驻地设立医疗保健点,确定固定的联系医院;4.负责沟通、协调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5.负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