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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配合督察工作部署会迅速进入实战状态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日期:2021-09-02 11:51 字号: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8月底进驻我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察。为充分做好各项配合保障工作,8月26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赵海山组织召开我省配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部署会,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配合保障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省委副秘书长张世伟,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赵俊,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有关领导,省协调联络组下设的各专项保障组组长、副组长,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赵俊主持。

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艳通报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总体安排及要求,并对做好督察动员会、工作汇报会,信访件转办、边督边改,舆论引导、突发事件应对,中央督察组后勤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安排。

赵海山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配合意识,按照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和本轮督察的具体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配合保障工作。要深刻学习督察动员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明确督察整改要求;要精心谋划宣传工作,全面展现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要严格做好资料调阅工作,确保资料提供及时、准确、规范;要全力抓好信访交办问题的边督边改工作,严禁虚假整改和“一刀切”行为;要认真配合下沉督察,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安全保障等工作。

赵海山强调,各专项保障组内部要做到分工明确、衔接有序、高效运转,外部要与省直部门和市州党委政府紧密联系,确保点对点做好工作对接,确保每个任务不落空、每个环节不遗漏、每件事情落地落细落实,经得起检验。

综合协调组召开工作例会

进一步查漏补缺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会议精神,8月27日省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牵头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究当前准备工作,进一步查漏补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高质高效做好各项配合保障工作。会议由综合协调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万丽华主持,综合协调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蒋茂芳及8个专项保障组协调人参加会议。

各专项保障组汇报了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截至8月27日,各专项保障组工作已基本就绪。综合协调组拟定了配合保障工作方案,协调落实了中央督察组安排的相关事宜。材料准备组已完成督察动员会、工作汇报会相关文稿的起草,正按程序报审;已基本完成中央督察组第一批资料调阅任务;个别谈话的背景资料已基本准备就绪。信访处理组已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及临时邮政信箱,待正式进驻后由中央督察组向社会公布;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和电话回访的10名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宣传报道组已制定印发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及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并调度梳理了一批整改成效明显的典型案例。后勤保障组已协调联络好督察组的食宿、办公、交通、防疫等各项保障工作。安全保障组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方案,落实了相关安全保障措施。问题核实组对派驻区域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梳理。会议对准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究。

蒋茂芳同志就进一步做好综合协调、材料准备、信访处理等各项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对沟通衔接、公文流转、宣传报道、疫情防控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再细化、再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万丽华同志对做好配合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严密组织实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令行禁止、政令归一,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专项保障组要确保本组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各组之间、各组与省直相关单位及中央督察组之间要加强主动沟通对接,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流程,严格工作时限,严格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严格请销假等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                

发:各专项保障组,各市(州)协调联络组,省直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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