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反馈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卢晗华
联系电话:4369477
联系地址: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1号
通城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
通城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问题序号 | 具体内容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责任 单位 | 完成 时限 |
序号8(市序号9) |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群众信访投诉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 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环境权益,及时受理信访投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100%受理、100%处理,实现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 | 1、开展领导包案。针对突出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机制,明确办理任务、措施、时限、责任,着力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群众环境利益。 2、推动积案化解。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行动,着力解决一批信访难题。 3、加强跟踪问效。对信访件办理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核查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未办结信访件清单管理,加强督办检查,定期调度、通报进展,加快完成整改。对办理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 1、开展领导包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领导干部接访和信访包案常态化化解环保信访问题,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常态化化解环保信访问题的实施方案》。为高效务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的办理,县“四大家”领导分别对信访案件进行包保,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负责整改落实,全县上下合力推进信访案件办理工作。 2、推动积案化解。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经自查,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共交办我县信访事项中无涉生态环境领域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 3、加强跟踪问效,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各有关责任单位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和“回头看”,认真清查已办结的信访案件,防止问题反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未办结的四件均为矿山整治修复问题,县环指办定期进行调度、通报和督办,确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 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县信访局(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22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