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反馈问题:1、对受理编号D2HB202109210085的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何段村8组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的问题回复不满意。办理回复称信访件反映的“破坏山林,污染环境”的情况不属实。该调查结果未反映真实情况。使用林地区域未超,但是超期使用。林业证隽林字[2015]5号:使用期为2年,应在2017年1月5号到期。2、对D2HB202109060010件的回复公示不满意,回复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2日通利源还在盗采,2021年9月19日联兴实业还在盗采,该企业老板经常打电话骚扰举报人,该公司为应付检查只对部分地块临时复垦,其非法盗采作业面,作业区域未做任何处理。(编号:X2HB202110040004)。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卢晗华
联系电话:4369477
联系地址: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1号
通城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 通城县中央第二轮环保督查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表 | |||||||||||
序号 | 举报详细地址 | 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举报内容 | 污染 类型 | 办理状态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1 | 通城县麦市镇何缎村 | X2HB202109230014 | 2021年10月5日 |
0085的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何段村8组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的问题回复不满意。办理回复称信访件反映的“破坏山林,污染环境”的情况不属实。该调查结果未反映真实情况。使用林地区域未超,但是超期使用。林业证隽林字[2015]5号:使用期为2年,应在2017年1月5号到期。 2、对D2HB202109060010件的回复公示不满意,回复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2日通利源还在盗采,2021年9月19日联兴实业还在盗采,该企业老板经常打电话骚扰举报人,该公司为应付检查只对部分地块临时复垦,其非法盗采作业面,作业区域未做任何处理。 | 生态、环境 | 已回复 | 属实 | 1、关于“对受理编号D2HB202 109210085的咸宁市通城县麦市镇何段村8组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的问题回复不满意。办理回复称信访件反映的‘破坏山林,污染环境’的情况不属实。该调查结果未反映真实情况。使用林地区域未超,但是超期使用。林业证隽林字[2015]5号:使用期为2年,应在2017年1月5号到期。”情况不属实。
0010件的回复公示不满意,回复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2日通利源还在盗采,2021年9月19日联兴实业还在盗采”的情况不属实。关于反映“该企业老板经常打电话骚扰举报人”的情况属实。关于反映“该公司为应付检查只对部分地块临时复垦,其非法盗采作业面,作业区域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属实。 | 通城通利源石业和联兴石业两家公司矿区属于过渡整合期矿山,针对过渡整合期矿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通城县整合关停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规划,对在整合保留矿区内的,纳入绿色矿山建设中,督促矿山企业采用边开采边修复的方式进行修复。 通利源石业和联兴石业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编制了《通城县麦市镇贯源饰面用花岗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暨土地复垦方案》,县城发矿业集团与矿山企业签订尾矿处置协议书,负责组织矿山修复项目实施。目前,通利源石材矿山尾矿堆积区完成修复治理,并覆盖作土,栽种农作物;联兴石材矿山于10月底完成尾矿的清理处置,11月中旬完成阶梯整形,复垦复绿。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农业农村局现场进行核实,通利源石业有限公司对压占耕地进行了复垦并栽种了农作物。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麦市镇、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和湖泊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