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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解读

来源:通城县城管执法局 日期:2022-02-18 17:02 字号:

主持人:网友们,大家好!欢迎关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我是主持人余磊。本期访谈,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通城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县环卫局负责人张燕。张局长,欢迎您!

张燕: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荣幸来到我们通城县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价格调整的话题。张局长,请问城区生活垃圾具体是指哪些呢?

张燕:城区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区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也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是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主持人:嗯嗯,了解了。那么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对象又是谁呢?

张燕:日常垃圾处理跟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根据“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通城县城区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包括交通运输工具)、社会团体、城区居民和暂住人口等,都属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对象。

主持人:“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就是说我产生了垃圾我就应该付费。

张燕: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主持人:我觉得这个原则非常合理。因为处理垃圾也是需要花费人力物力,不可避免会产生费用的。

张燕:是的。这个收费也是根据《通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来执行的。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2021年8月16日,县政府办组织县发改局、税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城发水务集团等职能部门召开了《通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张燕:是的,参会代表都同意《管理办法》,并且提出了8条修改意见。根据座谈会意见和建议,我局对《管理办法》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并通过县司法局审查。

11月1日,经县政府2021年第16次常务会议再次通过,同意按《通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

主持人:为什么要调整收费标准?

张燕:这是因为现行收费标准已严重滞后,2002年制定至今一直没有调整,和目前消费水平明显不符。二是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逐年递增,根据“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谁产生谁付费”原则也应该予以调整。三是从以前的就地填埋到现在的外送焚烧,城区垃圾处置率100%,但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不断增加,也需要调整。

主持人:其实也不难理解,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环卫工人非常辛苦,相关的管理单位的压力也不小。

张燕:是的。调价也是充分征求了社会意见。根据2020年第八次政府常务会对管理办法提出要求,我局和发改局一起组织召开了“两代表一委员”会、各行各业代表征求意见会、价格听证会、完成了垃圾处理成本监审等等工作。

今年5月份,我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以及《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咸宁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结合

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了修改,明确了税务部门为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主体,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统一征收管理工作,执法局(环卫部门)由原征收主体转为职能管理单位,强化了征收措施。

主持人:那么张局长,我们该到哪里缴费呢?或者说征收方式有哪些呢?

张燕:缴费人可以自行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楚税通等网络申报缴纳。

也可以由税务部门采取直接征收或者委托代收方式进行。征收方式主要有六种:

1.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财政管理经费的由县税务局委托财政部门代收;其他企事业单位(包括大型超市、酒店、市场)由税务部门直接征收。

2.城区居民(包括暂住人口)由县税务局委托城发水务集团代收;未在水务集团立户的城区居民,由县税务局委托社区(村)代收。

3.城区经营网点、经营户,由县税务局委托县城市管理(环卫)部门代收。

4.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理费由县税务局委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代收。装修、拆建工程建筑垃圾处理费由县税务局委托县城市管理(环卫)部门代收。

5.城区营运车辆由县税务局委托交通运管部门代收,公务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代收。

6.上述未包括的收费对象由县税务局委托县城市管理(环卫)部门代收。

主持人:如果我没交费,会不会被处罚呢?

张燕:根据《通城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会有相应的处罚。

主持人:我这里有一份《管理办法》,关于处罚上面是这样说的: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税务部门出具催缴通知,并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逾期不缴纳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拒不执行的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张局长,就是说不按规定缴费会被罚款,还会影响信用记录是吗?

张燕:是这样的。缴费方面,《管理办法》有严格的处罚措施,也有减免措施。像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孤寡老人、烈属、五保户、低保户等对象,是可以凭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后实行减免的。

主持人:有处罚,也有减免。有规矩,也有温情。

张燕:是的,社会责任需要我们共同承担,弱势群体也需要关爱。

主持人:您说得太好了。估计很多网友想知道,这些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来做什么呢?

张燕:其实在大数据环境下,这个费用的来源和去向都是公开透明的。像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财政局按政策安排给环卫部门,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置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其实收费也好,处罚也罢,最终的目的就是大家一起把我们的环境搞好,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主持人:是的,只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环境会越变越美,通城的颜值会更加靓丽!感谢张局长做客本期的访谈,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支持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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