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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严把“四关”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

来源:民政局 日期:2016-12-29 09:30 编辑:罗全新 字号:

 

 严把使用关,确保专款专用。明确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自然灾害救助、抚恤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和福彩公益及其他专项资金必须按照政策要求的规定项目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严把程序关,公开透明使用。明确民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直拨到户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发放,对已确定救助对象一律凭“一折通” 直拨到户,杜绝暗箱操作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严把监管关,做到防微杜渐。将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作为监管重点,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和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

  严把责任关,强化问责追究。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孔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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