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来 源 : 县卫健局 解读单位 : 县卫健局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名 称: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城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使社会公众更全面了解本《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背景
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已经成为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成为影响我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管理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路径。在2019年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提升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
二、目标任务
本工作方案,旨在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和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探索创新适宜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努力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全面推动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1.政策发展;2.环境支持;3.“三减三健”专项行动;4.体系整合;5.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6.慢性病全程管理;7.监测评估;8.创新引领。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经费保障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推进。
(二)加强专业人员配备
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慢性病和健康教育科,有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
强化畅通信息交流和报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上报和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负责本部门创建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可靠。
(四)建立督导评估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季度对创建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创建办。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导组,根据各部门上报工作报表和工作进展等信息,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