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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3-20659 文       号 : 隽政办函〔2023〕15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名       称: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通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30

通城县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效防控慢性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湖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在全县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和体系。

2.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4.探索适合我县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机制。

(二)任务指标

1.知识知晓率: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30岁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居民对糖尿病知晓率≥55%。

2.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成年人食盐、糖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我省平均水平3%以上。

3.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均高于我省平均水平5%,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和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均高于我省平均水平5%。

5.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覆盖率≥60%,12岁儿童患龋率低于25%;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6学时。

6.重大慢性病死亡率: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病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0/10万及以下。

7.健康体检率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健康体检率≥90%;机关事业单位每2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开展健康指导覆盖率≥50%。

8.学校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率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兼职保健教师或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

9.体育锻炼覆盖率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社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一)政策发展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1)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通城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承担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以下简称县创建办)。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本部门慢性病防控工作联络员,制定慢性病防控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慢性病工作的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通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县直各部门要将慢性病防控融入本单位、本行业政策规章制度,包括控制烟草、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减糖、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管理等(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政府督查室、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

2.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决算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

1)将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县直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政府督查室)

2)采用多种形式获取群众对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定期发布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报告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健康社区占辖区村(社区)总数≥30%。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县教育局负责健康学校和健康食堂(学校)建设,每年不少于5个;县商务局负责健康酒店建设,每年不少于5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健康食堂、餐厅、超市建设,每年不少于5个;县总工会负责健康单位建设,每年不少于5个。(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卫健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各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100%;检测结果进入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利用;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的机构比例≥5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1)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100%;居民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和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居民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到100%。有条件的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的比例≥30%;学生放学或放假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70%。(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教育局;责任单位: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开展工间健身活动单位覆盖率≥80%。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身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中、小学生每天校内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5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

1)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辖区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的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落实禁止烟草广告的政策,加强无烟、控烟宣传。(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覆盖率均达100%。(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4)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并提供简短戒烟服务。一、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的医疗机构覆盖率≥80%,乡镇卫生院提供简短戒烟干预服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设戒烟门诊,提供简短戒烟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15岁以上成人吸烟率低于20%。(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

1)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周)专题宣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全国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相关内容的专项宣传,查看文件资料、活动记录、核心信息宣传资料制作、活动全景和现场照片等。(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日常宣传。(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专项活动

1)适宜技术与工具的推广与评价。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盐勺、定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及以上;辖区内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60%;辖区12岁儿童患龋率<25%;将骨密度监测纳入常规体检,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在健康社区的社区工作者中至少有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举办或者组织“三减三健”相关培训至少一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的五进活动应当覆盖家庭、社区、学校、单位、医院等五类场所每年至少开展2项特色现场活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

1)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案;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负责督导慢性防控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的运行、质控、绩效评价机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

1)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控专职技术人员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提升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本单位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二级及以上医院每年组织对辖区基层医疗机构的慢性病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接受上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组织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护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五)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全民健康教育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2次;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技能的范围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卒中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活动每年至少6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教育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心理健康、伤害预防(溺水、烧烫伤)等内容,每学期≥6时;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达到80%。(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

1)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5个及以上的群众健身团体,并配有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每年至少开展1次由社会团体组织和参与的集体性健身活动定期开展由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并积极支持的健身活动,每年≥1次。(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并规范开展活动的社区覆盖率≥5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

1)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学生健康体检率≥9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0%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的覆盖率≥5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2)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35岁以上人群提供首诊测血压服务。医疗机构首诊测血压率达到100%;开展心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具备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4种技术并提供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70%;加强个人健康档案与健康体检信息管理,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达到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

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并开展高血压与糖尿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5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高于我省平均水平30%及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提高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及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1)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携、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应用互联网技术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应用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1)辖区各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乡(镇)卫生院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100%村(社区)卫生室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到7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使用中医防治慢性病适宜技术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1)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落实签约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医疗救助待遇。(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牵头单位: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有效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慢性病防控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医疗救助;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辖区内每个社区(乡镇除外)均设有为居家养老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比例达到100%;设置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比例达到70%。(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隽水镇人民政府)

(七)监测评估

1.开展全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

1)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含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达到基本技术指标。(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点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慢性病监测数据管理利用得到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推广。(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

1)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规范制定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方案综合运用社会学、流行病学管理学理论与方法开展慢性病及社会影响因素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技术报告;技术报告信息来源权威、准确、多元、综合,报告结构完整,有背景、方法、现状与主要问题、资料分析、预期目标、主要对策与具体措施等内容;技术报告调查结果清晰、调查依据正确、对策合乎逻辑、目标设定科学、措施设计得当;技术报告结果用于指引、评估示范区建设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创新引领通过开展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1.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健康城市建设、文明创建、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以达到1+1>2的实际效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并有效衔接达5项。(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创建特色案例达2个,案例撰写符合要求,包括主题鲜明突出防控重点、技术流程清晰逻辑性强、特色突出创新意识明显、易于被推广可操作性强。(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本辖区内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示范区建设成功经验在辖区外得到有效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步骤

(一)示范区建设启动、培训阶段(2023年5—6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召开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培训会邀请专家组,对成员单位联络员开展培训,部署具体任务、指标解读等工作。

(二)创建工作开展、资料收集阶段(2023年6月-7月)根据本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图文资料,装订成册备查。县卫健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完善工作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三)申报阶段(2023年8月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国家级申报所需的全部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县卫健局形成创建工作报告,提交国家级验收申请。

(四)预审阶段(2023年10月)省、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县创建工作进行预评估。

(五)国家级验收阶段(2023年12月)在做好县级自评估基础上,不断完善、整改,迎接国家级验收。

(六)持续推进阶段(2023年12月以后)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迎接每5年一次的复审。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同时,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可持续推进。

(二)加强专业人员配备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慢性病和健康教育科,专人负责慢性病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指导和培训制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帮扶关系,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防控能力和诊疗技术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强化畅通信息交流和报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能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联通制度,明确信息报人,负责本部门创建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统计及档案管理工作,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可靠。

(四)建立督导评估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季度对创建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创建办。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通城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修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  波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刘长青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杜荷花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姜宗维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罗新龙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黄  俊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吴  彤  县发改局局长

李  亮  县财政局局长

舒  敏  县公安局政委

杜开龙  县住建局局长

周东波  县教育局局长

聂  雄  县卫健局局长

杜欣艳  县民政局局长

樊小珍  县人社局局长

黎艳明  县医保局局长

刘从洋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胡  斌  县林业局局长

黎记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张  帆  县商务局局长

黄奇峰  县文旅局局长   

吴红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锐明  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华  雄  县科经局局长

徐庆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雄兵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余朝阳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

陶岳峰  团县委书记

吴  迪  县妇联主席

瞿林农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毛  远  北港镇镇长

谢  瑜  大坪乡乡长

胡凌云  关刀镇镇长

胡志杰  隽水镇镇长

程懿蓉  马港镇镇长

胡  威  麦市镇镇长

胡志刚  沙堆镇镇长

段志刚  石南镇镇长

时朋朋  四庄乡乡长

陈  兵  塘湖镇镇长

石伟志  五里镇镇长

魏江波  县卫健局四级主任科员

徐素红  县爱卫办主任

黎柏棋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聂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魏江波、黎柏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责任编辑:通城_县政府办公室文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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